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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出台高效便捷措施服务南水北调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09-07-27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加快服务于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项目的审批速度,市发改委近日决定:对所有申报至发展改革委系统要求办理有关手续的项目,一律采取最简化的程序,符合条件立即办;如需进行必要的审查、评审过程,也要特事特办,走绿色审批通道。对于自筹资金项目,不再要求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出具验资报告,只需提供南水北调城区办出具的建设单位资金证明;对核准所必需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有关手续、环评批复等前置条件,有关部门如不能及时提供,可先要求其出具同意批复的函件,即可先审批再补充。对于财政投资项目,在不违反政府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随到随受理;对于项目审批所需的土地、规划、环评、资金证明等前置手续,在满足项目建设必需条件情况下,可先让相关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建设的意见,随后再完善手续。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先后快速办理了文成路、映湖路等南水北调安置小区配套道路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呈请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简化程序办理了西于村二期和士林小区等南水北调安置小区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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