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今年以来,市发改委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态势”,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调控、服务职能,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的价格环境。
1.发挥市场价格调节基金作用,推进南水北调“和谐征迁”工作,对征迁群众租房差价补贴654万元。作为物价管理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密切关注涉及征迁工作的价格收费问题。经调查发现,许多拆迁户需要临时租赁房屋,可市场上房屋租赁租金上涨较多时,市发改委及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安置期间房屋租赁市场情况调查报告》,提出了启用市场价格调节基金给征迁群众每人每月增加40元的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推动了我市“以人为本、和谐征迁”工作。
2.停止征收和调整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3317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在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制定了《焦作市收费项目调整意见》,提出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2项,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5项,停止征收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4项,其中有5项降幅大于省定标准,10项为省级未降低而我市降低的收费项目,最低降幅达20%。
3.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对供热、肉类、蔬菜等企业补贴870万元。为稳定节假日市场物价,分别补助润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蔬菜公司30万元和10万元,对居民集中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830万元,保障了集中供热的正常运行。
4.协调降价降费,市区居民每年将减少混合燃气仪表费用支出100万元左右。对市民燃气用户收取仪表费是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我市燃气公司出售改制、价格调整未到位等情况,致使燃气价格收费矛盾突出。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也提出了包括取消仪表费在内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但由于情况复杂,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委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主动到中燃公司座谈协调解决有关事宜,提出相关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于明年元月起近期取消仪表费收费项目。
5.规范药品价格,45%的基本药品降低了价格。今年以来,甲流感疫情有所蔓延,有关药品价格倍受关注。市发改委及时出台了《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工作预案》,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甲型流感相关商品价格监测每周三次的报告制度,并多次降低药品销售指导价,45%的基本药品降低了价格。加大了药品检查力度,对7家涉嫌价格串通的医药经营企业进行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和处理,使甲流感疫情传播期的医疗秩序得到了维护。
6.加大价格收费专项检查, 查出违价金额164.29万元。重点进行了涉农(包括国土资源、建委、交通、房管、规划)及化肥、教育、药品和医疗服务、粮食、假日旅游市场等行业收费价格检查,查处违价案件28件,查出违价金额164.29万元,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
7.加强普通商品房建设成本预审,清理各类收费项目26项。对2004年以来所有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包括享受政策优惠的商品房)全面调查,对10多个普通商品房建设成本进行了预审,全面清理了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出让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收费性基金等26项,刺激了住房消费的增长。
8.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 年可增加农民收入5亿元。为充分发挥焦作小麦种子优良和焦作大学“小麦生产中磷酸二氢钾超常量使用研究”的新技术,我委价格成本监测所通过调查和专家论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小麦超常量施用磷酸二氢钾的意见》,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国家农业部为此在我市举办了“全国农作物超常量施用磷酸二氢钾技术现场会”,该技术的应用使我市小麦普遍增产20-40%,增加农民收入5亿元。焦作市成本监测所被国家发改委命名为“全国优秀成本监测所”荣誉称号。
9.开展价格收费企业服务年活动,清理收费项目87项。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涉及取消、停止和降低的收费项目87个。对2009年企业新开工工业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上缴中央部分外,实行“零费制”,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收费。落实了河南省生产用电价格与电解铝价格的联动机制,降低了万方和沁澳电解铝生产成本。协调电力公司对孟州中柬公司、温县昊帮公司执行了化肥生产用电价格,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农资价格。
10.加强节假日监管, 做好“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99%。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对景区、公路客运、宾馆、餐饮、商场、集贸市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部分商业企业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使用自制标价签、标价签内容填写不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我市“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截止目前共受理举报293 件,办结率99%,退还用户3210余元,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等宣传活动,及时报道价格检查工作的新动态和热点问题,让群众了解政府管理价和市场调节价,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