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都市花园孟州路立项建设的请示》(焦峰字〔2009〕00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孟州路(人民路-丰收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工程道路全长635.357米,规划红线宽度35米,设计采用单幅路型式,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1.5 米(绿化带)+4.5米(非机动车道)+0.5米(隔离护栏)+15米(机动车道)+0.5米(隔离护栏)+4.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工程(路灯、消火栓、交通信号灯)、排水工程(雨、污水)、配套工程(电力、电讯、给水、煤气、热力等工程)等。
三、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该工程为焦东组团内的一条次干路,设计服务年限15年,行车速度40Km/h,防洪设计50年一遇。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面均采用沥青砼路面。原则同意该项目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所采用的方案,应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在下步编制的初步设计中对其进一步优化完善。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590万元。资金来源为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自筹。
五、设计单位应将道路所含水、电讯、燃气、热力、电力等在设计中统一考虑,尽量避免经常性的道路开挖。
六、该项目要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企业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有关单位监督。
七、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土地、环保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