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1〕358号
修武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报送修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修发改城市[2011]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原则同意修武县市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照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修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位于修武县规划东环路与长济高速交叉口南面,大狮涝河南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铺设污水管网23.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厌氧池、改良型氧化沟、污泥泵站、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反应沉淀池及气水反冲洗滤池等,主要建筑物包括化验、办公、机修、仓库、车库、变配电所等。
四、主要技术工艺。该项目采取厌氧池改良氧化沟+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外排废水中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处置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后外运进行卫生填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8158.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费6466.10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1023.82万元,预备费及流动资金等668.13万元。资金来源为修武县财政自筹。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22个月。
七、招标方案。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购置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投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八、初步设计。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