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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1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4〕539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新河区域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投发201415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市区供电条件,提升城市形象,为城区发展创造用地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委托焦作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综合考虑效益、环境、施工周期等因素,同意220KV110KV线路沿龙源路归并改造,普济路至长恩路段电缆敷设,其余架空。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焦作市新河区域内220KV线路由5条归并为焦潭线及焦韩线,全部沿龙源路架设。线路西起南水北调运河西500原线路下,东至西经大道与原线路接通。其中,电缆线路4.3公里,除过群英河、民主南路、迎宾路采用顶管外,其余采用电缆隧道敷设。

110KV线路覃于线、焦建线、修丰线、修丰T线、于轮线、于利线等7条线路归并并沿龙源路架设。其中,覃于线改造后线路架空2×0.7千米,电缆敷设2×2.3千米;修丰线、修丰T线改造后全部为架空,全长2×3.6千米;焦建线改造后全部为电缆敷设,全长1.4千米;于轮线、于利线改造后全部为电缆敷设,全长2×2.0千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1980万元,其中110KV线路部分4792万元,220KV线路部分27188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银行融资。

五、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8个月。

六、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要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七、待你公司完善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及环评手续后,我委再做补充批复。

                      

2014122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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