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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号:焦发改社会〔2013〕45号   来源:社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山阳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山发改文[2012]31号文)收悉。根据2012年市财政教育基建项目投资计划预安排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学校的学生入学问题,满足安置小区及周边区域内适龄儿童享受教育的需求,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山阳区新城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阳区文成路与瓮涧河道交叉口西南角,南水北调恩村集中安置小区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中小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你区实际情况,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26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371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配套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采用议标方式,对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方案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方案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一三年一月二十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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