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温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2014〕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你县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落后问题,改善妇女儿童就医和保健环境,原则同意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温县新汽车站西侧,黄河路南侧。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你县实际,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31300平方米,主要包括门诊楼、病房楼、康复楼和后勤保障楼,以及院内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9130万元。资金由你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
附件:项目初步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4年6月16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