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价格〔2017〕363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7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738号)
2017年7月17日
(完)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9 文号:焦发改价格〔2017〕363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价格〔2017〕363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7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738号)
2017年7月17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