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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站位 积极推进

发布时间:2018-02-05      来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我市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8年130日,市发改委在会务中心第四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30个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蒋永立同志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发改委调研员王鸿理主持。

会上,市发改委法制科科长丁文军宣读了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焦作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薛安同传达了焦作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河南省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近期工作重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并通报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国家发改委近期发布的几起行政垄断案例;随后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单位的副召集人分别围绕如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积极发言,他们表示公平竞争审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作为副召集人,一定认真履责,做好自身审查工作的同时,为成员单位做好服务和表率,共同推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市发改委主任蒋永立作了总结讲话。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我们要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强公平竞争源头治理、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全面深刻理解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顶层设计

在政策制定机关出台的政策措施中,诸如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违法优惠等各种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屡见不鲜,是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边界不清的表现,既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又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原因。

2016年4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66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7316日,省政府印发了我省《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2017128日,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实施意见》)。在《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中,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原则、对象、方式、时限,围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划出了清晰的边界,明确了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等4个方面的18项“不得”。从上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的背景、过程和内容可以看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触及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本质上是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划定边界。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项顶层设计。这个顶层设计,为我们在制定政策措施时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竞争、尊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履行政府职责、行使公共权力、服务经济发展提供了遵循,指出了方向,明确了方法。

(二)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制定排除、限制竞争政策的重要保障

公平竞争审查,就是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在内部从源头上设置一道“闸门”,对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措施,对照《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意见》、省市《实施意见》的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对于将要出台的政策措施,即增量政策,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到符合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对于已经出台实施的政策措施,即存量政策,《意见》、省市《实施意见》规定,也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进行“回头看”,重新过“筛子”,筛出来那些排除、限制竞争的“漏网之鱼”,使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有了公平竞争审查这道屏障,可以使我们在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新的政策措施在出生时就没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基因”;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经过“筛查”割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病灶”。通过审查,有利于使我们制定的政策措施能更好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而不是对市场主体“指手画脚”,更不是对市场行为“横加干涉”,对于加强法制机关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也有重要作用。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标志性、支柱性措施之一;在20176月份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上,又把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成效之一,并要求各地“既要积极抓项目建设,更要着力抓环境建设,由过去追求优惠政策‘洼地’转为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和刺激消费”。由此可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高度契合。

公平竞争审查的过程,是政策制定机关把不当干预、过渡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剔除出去、把市场主体的权利还给市场主体、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过程,体现了“放”;公平竞争审查的过程,也是政策制定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加强监管、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的过程,体现了“管”和“服”。

(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举措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大势做出的战略部署。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比如违法违规给予优惠或者补贴、扶持特定行业发展,限制商品要素流通、实施地方保护、区域封锁,指定交易和不当干预生产经营等,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导致市场资源配置错位和“劣币驱逐良币”,是造成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产能过剩、妨碍市场出清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就是要逐步清理并防止产生这些妨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体制障碍,有利于充分发挥竞争优胜劣汰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市场化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优质产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真抓实干,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的制度要求,是我们工作中的“大事”。《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对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市《实施意见》要求从201712月起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均应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我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起步有些迟缓,应该迎头赶上,这是一件“急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创新工作,需要我们以《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为基本指引,探索前行,这是一项“新事”。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能否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项大事、急事、新事抓实抓紧抓细,做出成效,作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我们责任重大,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钉钉子”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当前,需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审查机制

公平竞争审查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以“自我审查”为主的长期工作,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保障其正常运行。市发改委已率先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希望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内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内部分工、工作流程、审查责任;尽快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入正常轨道,并不断提高工作的正规化、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审查增量政策措施

要按市政府《实施意见》、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转发的《河南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近期工作重点》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做到“应审尽审”,对照市政府《实施意见》规定4个方面的18项“不得”,严格把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有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

与增量政策措施相比,存量政策措施因为历史跨度时间长、数量多,而且都是正在施行中的政策措施,牵一发而动全身,清理难度更大。要按照《意见》确立的“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特别对于那些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防范一些不必要的政策风险。

(四)指导本系统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在报请市政府确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时,我们把有可能制定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部门和机构尽可能吸收进来,可以说今天在座的各成员单位已经和将要制定的政策措施对全市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至关重要。在县(市)区我们各成员单位对应的各工作系统已经和将要制定的政策措施也是如此,加强从“条条”方面上的业务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防止发生系统性政策问题。各成员单位都要把对本系统内县(市)区工作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指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三、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是市政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要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用好这个平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使联席会议成为市政府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的“助推器”。

(一)履行职能,紧密配合

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序高效运转,需要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的牵头科室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密切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在推进工作制度落实中,多提好的意见建议;在工作协调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对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安排的工作,要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反馈情况,形成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群策群力,解决疑难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新课题,我们各成员单位已经或者将要出台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综合类的政策措施,可能会涉及不同单位之间的职能交叉;对一些法规和政策,也会出现条文理解上的差异等等。发生类似的疑难问题,就需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集体会诊,形成最优的解决方案,使联席会议制度成为解决各种公平竞争审查“疑难杂症”的良方妙药。

(三)牵头协调,强化督导

公平竞争审查是一项“全市一盘棋”的工作。市政府在《实施意见》中规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我们要把这项要求落到实处,通过督导检查解读政策、统一认识、表彰先进、总结经验、鞭策后进、解决困难,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市全面有效实施。

(四)做好服务,当好参谋

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络各方、汇集信息、服务保障的“中枢”。我委价格监督检查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联络服务保障工作,要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建立工作台账,推广有益做法;二是做好信息服务保障工作,利用微信群为成员单位提供全面、及时、便捷、前沿的信息服务;三是当好参谋助手,对制度落实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出好的建议,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稳妥务实前行。

最后,蒋永立主任又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体要求概括为三个好,即理解好、落实好和配合好。

 

 

 

 

 

 

 

 

 

 

 

 

 

 

 

 

 

 

                                                   

本期发: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市银监局              

  报:市政府                                                                          

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131日印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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