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怀源生态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焦怀源发〔2019〕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9〕8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9〕29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大沙河生态水系景观形象,满足周边居民休闲娱乐需求,原则同意洛阳银河水利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
二、建设地点:该工程拟于沁北干渠汇入大沙河入河口处(即渠尾防洪闸原址)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和新建工程两部分。其中:拆除工程包括拆除原设计启闭机房及闸门1处,临水侧防护栏杆30米。新建工程包括在防洪闸进水口八字翼墙前端,设一级跌水堰,堰顶高程94.45米,堰高1.205米,堰长14.2米,跌水高度0.65米;在防洪闸出口海漫段护坡末端设二级跌水堰,堰顶高程93.8米,堰高2.58米,堰长13.6米,跌水高度0.8米;堰顶设置孔径为2.0厘米拦鱼网。在一级和二级跌水堰之间水域设置观赏鱼池,并于海漫段两侧护坡蓄水位以下0.5米处设8盏水下彩色射灯;在海漫段堤顶缺口处修建30米×10米玻璃观景平台1处;在堤顶空地处修建3300平方米塑胶广场1处,广场四周设8.5米高12灯头中华灯4盏;在入河口处两侧堤坡修建裹头2处。
四、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250.6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44.69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5.99万元。工程投资纳入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PPP项目(焦武路—东苑路段)总投资中,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
六、依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与该工程有关的施工、货物及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承接单位。
七、该工程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保障工程在防洪和使用方面的安全性。
附件: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244.69 |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201.96 |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0.00 |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0.00 |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工程 |
6.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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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24.59 |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23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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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
1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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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投资 |
244.69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0.00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0.00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0.00 |
|
Ⅴ |
工程投资总计(Ⅰ—Ⅴ合计) |
244.69 |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5.99 |
|
|
工程总投资 |
250.69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