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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9-30   文号:焦发改行二〔2019〕274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行政事项服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怀源生态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焦怀源发〔2019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98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929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大沙河生态水系景观形象,满足周边居民休闲娱乐需求,原则同意洛阳银河水利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

二、建设地点:该工程拟于沁北干渠汇入大沙河入河口处(即渠尾防洪闸原址)实施。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和新建工程两部分。其中:拆除工程包括拆除原设计启闭机房及闸门1处,临水侧防护栏杆30米。新建工程包括在防洪闸进水口八字翼墙前端,设一级跌水堰,堰顶高程94.45米,堰高1.205米,堰长14.2米,跌水高度0.65米;在防洪闸出口海漫段护坡末端设二级跌水堰,堰顶高程93.8米,堰高2.58米,堰长13.6米,跌水高度0.8米;堰顶设置孔径为2.0厘米拦鱼网。在一级和二级跌水堰之间水域设置观赏鱼池,并于海漫段两侧护坡蓄水位以下0.5米处设8盏水下彩色射灯;在海漫段堤顶缺口处修建30×10米玻璃观景平台1处;在堤顶空地处修建3300平方米塑胶广场1处,广场四周设8.5米高12灯头中华灯4盏;在入河口处两侧堤坡修建裹头2处。

四、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250.6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44.69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5.99万元。工程投资纳入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PPP项目(焦武路—东苑路段)总投资中,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

六、依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与该工程有关的施工、货物及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承接单位。

七、该工程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保障工程在防洪和使用方面的安全性。

    附件: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9930日 

附件:

焦作市沁北干渠渠尾防洪闸改建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备注

工程部分投资

244.69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01.96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00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工程

6.49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24.59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233.04

基本预备费

11.65

静态投资

244.69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0.00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0.00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0.00

工程投资总计(Ⅰ—Ⅴ合计)

244.69

建设期融资利息

5.99

工程总投资

250.69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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