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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09-0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救助管理站: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焦作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焦助[20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我市2010年十大民生项目。原则同意焦作市宏博房屋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初步设计》。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焦作市焦东南路79号,焦作市救助管理站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占地833㎡,建筑面积2638.26㎡,建筑工程为三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生活、教育、文体、医务、行政办公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四、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三级;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原则同意项目所做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力电讯设计、消防设计等。下步,请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所作的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补充和完善。
  五、投资概算。该项目核定概算总投资3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市财政配套投资。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所做的项目平面布置方案。请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项目平面图,控制用地面积,力求节约土地。
  七、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焦政文[2009]76号)要求,完善项目各项手续,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规范管理,落实好招标制、监理制等各项规定,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完善并办理项目建设各项手续。
 
  附件:焦作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概算表
    
   
                                                                                二○一○年七月七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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