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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焦作市人防战备仓库(工程代号0610)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人防办:
    为加快我市人防战备仓库建设步伐,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焦作市人防战备仓库(工程代号0610)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市人防战备仓库(工程代号0610)位于焦作市普济路与林园路交叉口,建筑面积2806㎡,建筑高度22米,为地下一层(人防工程)、地上六层的多层建筑。地上六层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下一层为核6级常6级人防物资库。
    二、本次下达市人防战备仓库(工程代号0610)总投资概算541.8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人防办收取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三、根据《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焦作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精神,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均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凡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均应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四、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对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五、按照“关于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焦政文〔2006〕3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9〕74号)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批准的内容全面落实建设条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投资计划。市政府项目办公室将随时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察。
    六、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报我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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