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温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字〔2010〕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教学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示范高中教育的需要,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意温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西临温徐路,南临太极大道。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同意温县一中新校区总建筑面积66399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图书楼、科技楼、宿舍楼、餐厅、艺术馆等。占地面积275亩。
四、项目总投资8951万元,所需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和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八、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土地使用证(温国用[2009]第206号)、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825200910001-3号)、环评审批意见(焦环评表字[2009]145号)、主管行业部门审核意见、项目建设资金证明(温财字[2009]20号)等。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