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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县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11-1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社会〔2010〕354号
 
温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温县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字〔2010〕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你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同意你县拆除赵堡镇第二初级中学D级危房2438平方米和招贤乡第一初级中学D级危房1593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新建教学楼(综合教学楼)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两所学校院内。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意温县赵堡镇第二初级中学建设教学楼800平方米和综合教学楼1871平方米、招贤乡第一初级中学建设综合教学楼1336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73万元,其中赵堡镇第二初级中学256万元、招贤乡第一初级中学117万元。资金全部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七月九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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