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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焦作市民主南路(人民路—映湖路)热力管道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市城建项目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区供热管网系统,满足新增热用户的需求,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焦作市民主南路(人民路—映湖路)热力管道工程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一是改造民主南路(人民路—丰收路)高温热水管道634米,将原DN450mm管道挖出,更换为DN500mm管道,管材为螺旋焊缝管。二是新建民主南路(丰收路—映湖路)高温热水管道873米,其中:DN450mm管道633米,利用挖出的旧螺旋焊缝管材;DN400mm管道120米,管材为螺旋焊缝管;DN250mm管道60米,管材为无缝管;DN200mm管道60米,管材为无缝管。该工程包括沟槽的开挖填埋和路面的恢复等单项工程。
    二、本次下达焦作市民主南路路(人民路—映湖路)热力管道工程2010年度投资计划总额584.7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三、根据《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焦作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精神,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均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均应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四、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对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五、按照“关于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焦政文〔2006〕3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9〕74号)要求,要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时应提前通知我委到场监督。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批准的内容全面落实建设条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投资计划。市政府项目办公室将随时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察。
    六、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报我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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