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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改委关于核准万方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5-1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投资〔2009〕180号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万方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焦万集[2009]03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万方小区二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解决你公司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万方小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塔南路东侧焦作铝厂老厂区,东临姜河村,西临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和万方大酒店,南临焦作钢厂,北临万方小区一期住宅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8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615.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805.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8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中,住宅1416套,建筑面积101475.15平方米,公共服务(含公厕)面积1850平方米,幼儿园480.38平方米。9栋住宅楼均为剪力墙结构,4#、6#、7#、8#为17层住宅楼,2#、3#为16层住宅楼,9#为15层住宅楼,1#为14层住宅楼,5#为16层+14层住宅楼。公共服务用房和幼儿园分别位于4#、6#楼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447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职工集资。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焦房改办字[2009]5号《关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职工解困住房的批复》;②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10号详规图;③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土预审[2009]1号《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焦作市万方小区二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④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6)第0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⑤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开函[2009]31号《关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⑥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集资款明细(册)。
    六、该项目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照房改领导小组及规划部门批复的具体内容施工建设,不得向社会销售。
    七、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施工。
    八、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四月十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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