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199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稳步推进。目前,人民银行仅对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进行管理,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和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已实现市场化。总体看,我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宏微观条件已基本具备。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意义。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与客户自主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不断提高自主定价能力,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居民的金融支持力度,并为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留出更大的空间,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总体上,此项改革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为什么要继续保留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审慎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因此,此次改革未对现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作出调整,其利率下限仍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不变。
为什么不再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设立上限。2004年10月,在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时,考虑到当时城乡信用社贷款定价机制尚不完善,暂时保留了对其贷款利率的上限管理,并将利率上限由基准利率的2倍扩大至2.3倍。近年来,城市信用社已处置或转型为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得到了积极改善,放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农村信用社实际贷款利率已极少触及上限,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后,涉农贷款利率不会大幅提高。
对于下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如何考虑的?此次改革没有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主要考虑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更为深远,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更高。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看,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需要根据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优化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立健全金融机构自主定价机制,逐步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更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