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价格〔2013〕541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作市安心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农信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结合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成本认证报告(焦价事认字[2013]097号),经研究,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农信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高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费最高不超过1.15元/平方米.月。
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公司收费前应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2013年9月6日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