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焦作市重大项目督导核查办法(试行)》已经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10日
附件:关于印发焦作市重大项目核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