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为推动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更好发挥项目对扩投资、优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关键作用,现将焦作市项目推进中心《关于项目建设月调度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日
焦作市项目建设月调度机制
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推动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建立焦作市项目建设月调度机制。
一、调度重点
省市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调度方式
采取工作例会、现场办公等方式进行,具体协调解决全市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一)工作例会。由市项目推进中心主任主持。对涉及全市项目建设进行集中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重大个性问题,督促有关政策和工作任务落实。重大问题提交市政府重点项目调度例会研究解决。
(二)现场办公。按月深入县(市、区)项目建设一线,实地调研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一般性问题由分管主任现场调度解决,对复杂且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建立项目台账,提出解决方案,提交工作例会研究解决。
(三)专题调度。由分管主任召集支持。对单个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度。具体研究项目推进中遇到的个性问题。
(四)督导通报。常态化开展重点项目督导工作,按月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程序
(一)问题收集。加强与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间的联系,畅通问题收集渠道,对拟提交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的事项,要深入研究、拟定工作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建议。经报请主任同意后提交工作例会,依法依规研究解决。
(二)议题交办。对研究确定事项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任务责任、交办事项,经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签发后印发相关责任单位落实。
(三)督导落实。加强对调度确定事项落实的督导检查力度,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纪要要求,对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确保调度事项按期高效办结。
(四)结果反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议定时间要求,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项目推进中心反馈。市项目推进中心要对照议事要求认真核实确认,并向项目单位反馈办理结果,确保问题圆满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月调度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全力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全力推动调度机制落实落细落地,见到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要紧盯项目建设全过程,突出手续办理、要素保障、建设环境等重要环节,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形成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通报问效。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办理好的单位提请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对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