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全市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推进会议精神,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更好发挥重点项目对扩投资、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作用。现将第三季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三季度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建设环境,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三季度末,力争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分别达90%以上,新开工项目应开则开,竣工项目应竣则竣,省定联审联批任务基本完成。
二、主要措施
(一)抓开工促进度。持续开展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开工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引领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各县(市)区要强化协调服务,切实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宣布开工后能够立即掀起建设高潮。要加大对集中项目的核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严禁出现“开而未动”现象。市重点项目办将对第三批集中开工项目和前两批未实质性开工项目进行集中核查,并进行通报。对于在建项目,各县(市)区要把加大投资作为首要任务,在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更多地完成投资量和实物量。要妥善处理好大气污染防治与项目建设的关系,督促重点项目单位按照环保标准,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确保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要指导项目单位科学调整施工计划,力争在采暖期到来前完成土方施工,减轻扬尘应急管控带来的影响。
(二)抓协调破瓶颈。一是要认真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规定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模拟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简化程序、强化联动、提高效率。要坚持重点项目现场办公、协调例会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快手续办理进度,确保三季度末省定联审联批任务基本完成。二是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用地保障,专人负责加快用地报批服务,强化征地、供应和使用环节监管,确保项目及早落地建设。三是要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的银企对接活动,加强跟踪,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相关条件,尽快落实贷款,提高贷款到位率。四是要抓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及时保障好水、电、气、暖、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为项目开工、建设、投产创造条件。
(三)抓督导强责任。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加大重点项目的督导力度,力争实现新开工项目应开则开,竣工项目应竣则竣。坚持重点项目月通报制度,对应开未开、应竣未竣和进展缓慢的项目予以通报,传导压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责任感、紧迫感。
(四)抓谋划提后劲。要结合当前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着力加大重点项目谋划,把龙头性、标志性、引领性的大项目选出来,全面提升重点项目质量,确保明年省市重点项目总量规模和投资强度有一个较大提升。同时,各县(市)区还要提前研究明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力争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抓稽察严监管。按照“范围全覆盖、手段信息化、方式双随机、流程再塑造”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稽察工作,创新稽察工作方式,加强项目稽察专员队伍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项目稽察力度,发挥稽察工作对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作用。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