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办公文件

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开展服务提质增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4 浏览次数:

焦作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开展服务提质增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办、示范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全面落实好“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各项要求,提升重点项目服务水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向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开展重点项目服务提质增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7月13日

 关于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开展服务

提质增效活动的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要求,更好地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重点项目在扩投资、调结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功能,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筑梦“第一方阵”,把焦作建设成为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提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以提升服务为抓手,着力解决制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营造有利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项目支撑。

二、工作重点

开展重点项目服务提质增效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重点项目办全体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协调服务,着力帮助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约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矛盾问题,在守住环保底线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坚持完善一线服务常态化。市县两级重点项目办要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每月一次深入重点项目建设一线,了解工程进度、发现解决问题,使服务落到实处,发挥效能,更好推进项目建设。

(二)实行重点项目服务台账管理。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办按服务台账要求,按月25日前向市重点项目办报送发现问题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

(三)突出解决问题效果。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对县(市)区能够解决的,县(市)区重点项目办要主动协调解决。对跨区域或重大问题需要市级层面研究解决的,市重点项目办要积极协调解决或提交市重点项目协调例会研究解决。对市重点项目协调例会研究事项,要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强化督导,销号管理。

(四)健全完善重点项目分包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分批服务工作机制,成立4个服务小组,分别做好相关县(市)区的重点项目服务督导工作。

第一组:沁阳市、博爱县、解放区

责任科室:项目综合科、能源交通项目科

责 任 人:冯小红

第二组:温  县、山阳区、中站区

责任科室:工业项目科

责 任 人:卢  成

第三组:武陟县、修武县、马村区

责任科室:社会及农林水项目科

责 任 人:赵晓武

第四组:示范区、孟州市

责任科室:项目稽察科

责 任 人:千长伟

三、工作要求

1.要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和认识重点项目建设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经济转型步伐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要注重思路方式的创新,不断总结提升服务水平和效果。各县(市)区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市重点项目办,市重点项目办将予以编发交流。

附件:2018年  月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台账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2018年 月份重点项目督导活动台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