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示范区经发局、重点项目办:
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决定,对2017年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县(市)区2017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二、排查重点
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林地、文物、控规修规、土地招拍挂、环境评价、建设用地规划、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报批工作中的问题。
2.项目现场地面附着物拆除、地下管(线)迁改、场清地净、基建用水用电、进场道路等现场条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扬尘治理工作和达标复工等双统筹双促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是否存在阻挠工程车通行、阻挠进场施工、强卖建材、强揽工程、乱检查乱收费等建设环境问题。
5.是否存在项目供水、供电、雨污水排放、周边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6.其它问题。
三、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问题排查工作,摸清摸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填写《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存在问题排查问卷表》,确保排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各县(市)区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形成文字材料,并于9月15日(下周五)下午下班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排查问卷表》和文字材料报市政府重点项目办综合科。
3.市重点项目办近期将分组深入重点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具体分组和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