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徐衣显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沁河、丹河博爱段开展巡河工作,调研河长制落实及流域内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他强调,水是生命之源、健康之源、幸福之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治理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打造河清岸绿的良好生态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副市长武磊,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泓陪同。
在沁河下游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现场,徐衣显认真察看河道清障工作、堤防加固和堤顶道路施工情况,并对照全市境内河流分布图,听取我市河长制落实情况和沁河、丹河防洪工程建设运行情况汇报,询问了解河流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加快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提升防洪减灾保安能力。
巡河过程中,就推动河长制落实,徐衣显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作为完善水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从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高度,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抓好落实。二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河长制要求,全面落实市、县、乡、村各级责任。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巡河工作,重点围绕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监管执法六大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措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解决具体问题,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生态治理。以开展河流清洁行动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围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乡污水截污纳管等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管、治、保各项措施,建立“政府主导、乡镇负责、河务督查”的水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水环境持续改善。四要营造浓厚氛围。认真落实河长公示牌制度,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督导沿河企业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监督水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