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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交通执法积极推行“e交办”交通运输 案件自助处理系统
为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推进服务型执法,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我市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化水平,节约群众办事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近日,孟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试点运行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1】93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行案件自助处理系统。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让每个执法人员将自己当作当事人,扫码下载安装案件自助处理系统,熟悉掌握该系统的应用,并做到能现场指导或远程指导行政相对人在手机上下载案件自助处理系统,从开始注册到案件办理,从文书电子签名到文书确认,最后用支付宝APP进行罚款缴纳。
二是深入各运输企业及源头企业进行宣传,并告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若有违法行为时,通过“自助处理 APP”可以与执法人员远程协同处理案件,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三是制作案件自助处理系统办理流程,张贴在大队执法服务中心和超限站执法服务中心,当事人可以按照流程上标注的内容指示,下载该系统并按步骤完成注册,进行违法信息处理。
该大队自5月20日正式启用交通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以来,通过以远程“不见面”方式办理案件20起,当事人再也不用交通执法服务中心、银行“两头”跑了,外地车辆也不需要来孟州才能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和当事人能快速通过“不见面”方式协同完成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电子签名、缴纳罚款、开具票据等案件处理全流程。经过近一个月的运行,这种便捷的案件处理方式,受到了当事人及驾驶员的认可,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