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省内经验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六亿元建工纠纷成功调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六起总标的额6.17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仅诉讼费为当事人节省183.67万元,极大地减轻企业诉累,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北京某公司承建了汝州某公司发包的多个工程项目,因汝州某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北京某公司遂起诉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系列案审理过程中,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庭前会议,并进行保全。经合议庭法官分析研讨,认为若以判决方式结案,对当事人来说既耗时、耗财、耗力,后续工程款的执行也存在困难,调解结案是最佳选择。考虑到原告公司在北京,合议庭多次线上联系双方梳理争议、释明法律,分析利弊,督促双方互相理解,最终双方就欠款数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利息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案件涉及主体多,审理周期长,诉讼标的额和社会影响大,为充分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因案施策,高质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和诉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强化案件节点管理,严格审限管理,缩短案件办理期限;落实专业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制度,统一裁判标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妥善办理诉讼保全。认真审查并合理确定被保全财产范围、金额、方式等,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尽量减少保全行为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规范司法鉴定。办案法官对鉴定进行实质化审查,准确把握鉴定范围,避免产生不合理鉴定费用,并督促各方加快办理。
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加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做好调解工作,最大力度地促成当事人和解,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成本。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审理涉疫情案件时,一方面组织网上开庭,提高企业参与诉讼便利度;另一方面准确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规则,合理分担风险,公平公正维护企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