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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程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征求市财政局、审计局等13家部门意见后,以焦发改投资〔2022〕174号联合印发施行,为全省首个地级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该《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模式、组织实施、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六个方面。指导思想主要明确了在我市探索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目的和意义;工作目标提出了提升投改成效、探索焦作经验、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体系三个方面的目标任务;试点模式提出了通过区域试点、项目试点、企业试点三种模式同步展开的框架思路;组织实施明确了按照前期筹备、推进实施、跟踪评价三个步骤进行推进;主要任务从服务模式、项目引导、委托方式、从业要求、计费模式、责任义务、制度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信息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工作方案》的施行,为我市探索破解工程咨询市场供需矛盾、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提供了制度支撑,《工作方案》中鼓励项目单位通过一次招标实现各专项咨询服务的集中采购,由项目总负责人统筹协调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等专业咨询和项目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管理界面、缩短建设周期、提高项目质量,促进我市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