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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改革11项措施
近日,河南省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出台了《深化用地规划审批改革十一项措施》(以下简称《十一项措施》),为用地规划审批提供了政策指导。
推行四项“多合一”,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多证合一。合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
多审合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同步开展技术审查,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多测合一。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将每个阶段中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标的物范围和界址没有变化的,后续各阶段要直接沿用前阶段成果,发生变化的进行补充测绘。
多验合一。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并为一个事项,与竣工联合验收同步进行。
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
在补偿安置公告30日期间,同步开展补充耕地、占用林地手续,预存社保费用,开展补偿登记等报件材料预审查;在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30日期间,同步开展土地收储和提出规划意见;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10日期间,同步办理法人资格、信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要件审查。压缩环节。取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取消出让类用地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材料。
容缺办理。出让类用地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容缺不动产权证出具审查意见。划拨类用地项目在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后,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容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出具审查意见。
告知承诺。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对一般建设项目,通过规划报批前“技术审查清单”、报批后加盖“温馨提示章”,对项目单位进行提醒。
创新服务模式,开启便民利民服务“加速度”
构建多模式不动产登记途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在全市推广“政银合作”“线上办、零跑趟”“当场办、当天办”。探索构建不动产登记“跨区域办理”新模式,努力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协同联办“一件事”就近受理、跨市县(区)域办理、“异地最多跑一次”,实现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的全流程在线办理新模式。
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推广“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与9家金融部门、1家企业(建业城)进行登记业务终端布设和延伸服务对接;建立并启用济源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现“网上缴费”“交验即发证”。
豁免审批。对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予以豁免;制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豁免清单;出让类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免予申请,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即予以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