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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助力企业纾难解困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困境企业脱困重生,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焦作市关于建立健全困境企业联合挽救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探索政策性挽救与司法介入挽救相结合的方式,一揽子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意见》规定,由市工信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金融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市投资集团等部门配合,挂牌成立焦作市困境企业挽救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局牵头成立本级困境企业挽救中心。困境企业挽救中心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根据困境企业类别和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挽救对象识别、企业破产预警、贷款支持、预重整、预清算等挽救工作,一揽子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难题。
对被列为挽救对象的困境企业,促进银企之间协作和互信,根据《焦作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向困境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单笔使用转贷资金可放大至5000万元,尽最大可能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挽救对象,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政策资金扶持等财税政策。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具体指导,按照有利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原则,积极推动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切实减少重整制度性成本。对于经过预清算或预重整的,人民法院快速受理、快速审结,切实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效率。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开发了“府院通”平台,建立“困境企业挽救”功能专区,将贷款、预重整、预清算、税收减免、信用修复、信息预警等事项转为网上办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府院高效联动,切实提升困境企业挽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焦作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