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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办法
政务服务质量好不好、服务效率高不高,企业和群众的“好差评”来评判。为切实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作用,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市出台了《焦作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考核办法》。
该办法中的“好差评”是指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所作的评价。我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据了解,“好差评”的评价内容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便民度,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其中“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为差评。
该办法明确,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对收到的差评建立回访核实、整改反馈、审核监督全流程工作机制。差评整改完成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及时进行满意度回访,了解服务对象对差评整改的满意情况及意见建议,同时分区域、分层级对各地各部门“好差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将“好差评”评价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和政务服务能力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