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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司法局多举措护航小微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

为切实发挥司法职能,响应市委市政府护航小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孟州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为孟州发展助力。

  强化组织保障

  制定了孟州市司法局护航小微企业、整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护航小微企业、整治营商环境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各项工作向护航小微企业、改善营商环境倾斜。

  领导带头分包企业

  班子成员带领由律师、联络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专班成员,定期深入到分包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企业需求,为其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规定,组织、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监督证的办理工作。在河南政务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监督数据汇聚系统上公示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

  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等情况,原则以文字方式对整个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过程无间断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截至目前,该市各执法部门按分类配备各种音像记录设备489台,达到了河南省规定的一类配备标准。

  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各部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人员和审核范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应当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备案,杜绝不报、漏报、迟报等问题。

  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对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旅游、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坚持执法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以及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情况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启动、理顺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了一系列府院联动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制度,完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困境企业挽救中心、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机构挂牌工作。通过府院联动,顺利完成了市百货公司依法破产、德众保税物流中心重组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案件的执行,提高了执行效率,提升了执行效果。

  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以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孟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市直单位的主管副职和科室负责人,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了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