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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攻坚推进会精神,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8月14日至22日,市营商办组成2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企业座谈、填报问卷、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对2018年以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转变政府职能,利企便民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一是持续深化国家级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构建“五区四窗”新的行政审批服务格局,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三集中、三直接”机制,全市42家审批部门837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创新“不动产+”模式,打通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中心和契税之间的数据壁垒,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90%的业务实现8小时办结,被国家表彰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现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100%覆盖,并在全省率先试行远程异地评标,创新“焦作模式”,打造“焦作品牌”。二是不断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紧盯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互联网+监管”建设两项“国”字号工程,瞄准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的目标,全面推动“一网通办”。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事项最终审核入库市直1168项,县(市)区10735项;编制录入检查实施清单市直907项,县(市)区6908项。我市平台建设工作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在全省第五次“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上作唯一典型发言。三是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整合优化审批程序、加大管理平台建设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等方法,综合运用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办理”等模式,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限由250个工作日压减至95个工作日,审批事项由70项压减至56项,申请材料由220余份压减至161份,审批环节由原来30个主管和公共服务单位分头报批整合为4个环节2个牵头部门,我市在全省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深化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一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照后减证”举措,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市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大幅简化市场退出程序,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整合18个部门的32项证照事项,实现涉企信息跨部门实时传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7月底,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6163户,同比增长20.97%,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到202870户,同比增长15.67%。二是持续扩大市场开放。成立焦作市市场准入负责清单工作协调组,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制定出台《焦作市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实施意见》,围绕“一赛一节”经贸洽谈活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相继在北上广等多地举行市情说明会和招商推介会,共签约项目121个,总投资1133.1亿元。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程序,实现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持续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落地见效,平均进口、出口通关时间分别为5.87、4.19小时,分别较去年同期压减93.82%、81.97%,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运作PPP模式,上半年共有26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落地项目22个,总投资254亿元。三是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联合奖惩系统先后嵌入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大厅,初步形成了联合奖惩在线协同联运机制。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截至6月底,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连通68个市直部门及11个县(市、区),归集数量总量1.979亿条,数据推送量、人均信用信息均位于全省前列。努力做好信用“增红销黑的加减法”,先后修复10家企业信用,撤销“信用中国”城市信用监测中我市5家企业的黑名单,我市城市信用排名上升至全国第112位。四是加大企业融资扶持力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工具,加大信贷投放,先后4次降准,释放流动性资金41亿元,累计办理再贷款、再贴现13.23亿元,截至7月份,全市银行机构新增贷款93.6亿元,为同期的1.88倍。积极发挥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桥梁作用,先后为1150家企业发放贷款总计234.2亿元,融资成功率达79.33%,为企业更优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新社会治理,惠商安商的社会环境日趋完善。一是科学构建“企业纾困360”平台。着力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消除企业办事“痛点”,按照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运行模式,形成问题受理、协调转办、跟踪反馈的闭合回路,截至目前,受理企业反映问题158件,已办结130件,真正为企业解决困难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二是积极搭建企业发展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有效形成企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创建中小企业公共示范服务平台,9家企业入选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全面建设创新载体,打造全省首个科技产业综合体,国家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并成功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加强城市道路整修、黑臭水体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建设,进一步美化外部环境。海绵城市建设已完成投资34.78亿元,建成面积12.56平方公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并被国家确立为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大力实施维稳情报体系建设工程,抓好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打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营商良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今年我市被评为河南省最宜居城市。

(四)完善工作机制,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稳步构建。一是全要素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合法。二是全领域监督管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积极推广强化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模式,开通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全方位保护权益。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商事合同审理质效,上半年12480件商事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9.1天,同比减少2.6天。进一步完善企业救助和退出机制,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截至3月份,我市纳入省政府处置名册的23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全部审结。

(五)大抓作风转变,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积极构建。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优化营商环境大清查大整改活动,共梳理各类问题台账53条,有效促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谐政府建设。二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高质量效率建立健全“四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内部管理,切实从源头和制度上堵塞漏洞,推动政府方与合作方共赢发展。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做到以活动成效带动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保障工作落实。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通过督查发现,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整体向好,但横向对比尤其是对照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指标来看,与先进地市还存在不少差距,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相匹配,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一)政务改革步伐仍需加快。一是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动态管理不够彻底。一些部门的审批事项合并、移交、下放不及时,职责不明、交叉管理的现象还有存在;下放权力事项缺乏专业人才,业务不够熟练,不能很好的承接,工作开展质量、成效不高;行政审批部门信息共享不全面,标准不统一,导致企业重复提供材料。二是“一门、一次”工作开展还不够彻底。全市目前尚有331项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大厅,152项高频事项还有部分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申请材料、办事环节还需进一步精减优化。三是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还存在着选择性、随意性执法问题,在对企业管理方面“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督导”“标准就高不就低”,各层级对企业各类检查累计次数过多,一定程度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四是支持创业创新的氛围仍没形成。2018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比为1.73%,低于全国0.46个百分点,与佛山、成都等先进地市差距更大。全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111家,仅占全省3.34%。财政科技经费逐年下降,已制约创新奖励、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二)拓展创新意识仍需加强。一是缺乏先行先试的改革性。部分工作还习惯于按部就班,按老观念、走老路子、用老方法的现象还有存在,缺乏有效地横向对比学习、纵向深入分析、全面创新提升。二是缺乏调查研究的主动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对评价体系、方法、指标研究不细不透,短板确立不准、弱项挖掘不深、差距寻找不足,没有做到对标优化提升,不利于我市全面实现“弯道超车”。三是缺乏与时俱进的时代性。面对新结构、新业态,尤其是“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兴起,对政策制订、产业布局尤其是传统监管手段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企业融资方面,各银行机构还停留在房产抵压贷款为主的模式,造成服务模式和产品趋同、增信方式僵化、贷款期限错配,难以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金融需求。

(三)协同配合观念仍需提升。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对营商环境就是全市发展软实力、吸引力、竞争力的认识还不到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仅停留在会议上、讲话中、文件内,缺乏全面统筹、专项督导、针对性提升,个别地区尚未制定工作行动方案。从查阅资料来看,中站区、温县、武陟县、市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资料齐全、内容详实,但仍有个别县(市)区、市直部门重视不够,资料不完善或未准备资料。二是协作推进不够有力。部门间共享信息不足,工作配合还不能做到无缝对接,尤其在上半年省营商环境预评价工作中,个别单位未能站在全市高度积极配合,受领任务相互推诿、牵头作用发挥不强、数据统计不详实、企业调查问卷填报组织不力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多次召开部署会、协调会的情况下,仍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导致数据上报、问卷填报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预评价的排名。三是工作开展不够系统。部分地区和单位未能全面对照《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焦作市2019年优化营商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尤其在任务指标落实、专项方案制定上,还缺乏针对性。

三、下步工作及措施

(一)进一步抬高站位,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政治与现实意义,要把营商环境作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抓稳打牢,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制约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门槛。要多渠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确保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落实。依据《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焦办文〔201994号)要求,迅速建立全市及各专项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员会议,及时部署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积极发挥专项小组组长单位的作用,对照责任分工抓好专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落实成员单位、专项小组组长单位季末报告和市营商办季度通报制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进一步科学分析,优化提升。认真研究分析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及方法,对照先进地市典型经验,紧密结合省营商环境预评价评估报告,结合各级政策措施及任务部署,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逐项内容、逐个指标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对标优化及重点领域提升方法。建立营商环境对标优化台账,实行动态台账式管理,每季度向市营商办上报台账完成情况。加强省、市、县三级的沟通对接,加强业务学习指导,适时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召开问题研讨会及经验交流会,切实提高各项指标质量,确保我市在全省及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好的位次。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配合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建立长效督导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要求不严、执行标准不高、开展成效不强的单位要进行追责。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