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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市管理局贯彻实施“两条例” 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按照《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城市管理局紧紧围绕两个《条例》规定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标查找差距、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主要以以下三个方面为抓手,促进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一、精简材料,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探索不必要的环节,能免则免,应简尽简,在减少申请材料方面,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让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腿,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改进作风,树牢“以服务企业满意为核心”的理念
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相关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持续完善现有办理渠道,拓展在线办理途径,实现与政务服务在线办理系统的功能对接,继续完善细化“前置服务”和“五零服务”标准,提前获取水、气使用意向,主动上门服务,同步铺设市政管线至项目用地红线内,用户提出申请后,随即接通用水、用气,切实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现场咨询、引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通过行业服务质量评估、用户满意度调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方式,推进服务再提质。
三、持续细化,做好“企业服务管家”网格管理工作
继续实行包干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服务进社区、进企业的宣传活动,在“五零服务”的基础上,由供水、燃气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办公与用户面对面的近距离交谈,加强与企业联系,紧盯企业最急、最盼、最需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为用水用气企业减少上门服务、勘察、设计、验收等所有环节经营成本,为企业“减负”走完“最后一公里”。提供上门义务维修指导服务,宣传用水、节水、燃气安全使用等内容,强化安全使用意识,定期开展供水燃气管网日常巡检工作,利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管网改造进度,对使用年限较长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保障供水燃气安全,提高用水用气可靠性,为企业营造水气安全、稳定的供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