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部门动态
焦作市法院:联动河南公安,共挥执行利剑
执行工作就是及时查人找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查不到人、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物,执行工作就会陷入僵局。近年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职能,不断加强实体化运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持续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随着焦作市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全市法院与多部门联动,构建起协同作战的大格局,让执行难成为历史,执行工作迎来“加速度”的崭新篇章。
近日,焦作中院执行局又传来好消息,法院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上档升级”,由原来焦作公安部门与法院的联动,扩大到全省公安部门参与联动,河南省内多地公安部门提供被执行人线索,协助法院开展执行、抓捕行动,助力加速案件执结。
焦作市马村区法院就是在府院联动机制下、在安阳市汤阴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了两起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收到良好效果。
据悉,2013年11月,经介绍,王某与李某口头达成租赁工程设备协议,王某租赁李某工程设备滚杠一台、小铲车两辆、五零零搅拌机一台,当天王某支付原告定金3000元。按照双方约定的租赁费标准,王某还应付李某租赁费2.7万元。原告崔某、张某、赵某等8人于2013年11月,经李某介绍到王某承包的武陟县公路管理局超限站地面工程干活。工程大概干了20多天就结束了,根据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崔某等8人工资共计18140元。
工程结束后,李某和崔某等人催要工资和剩余的租赁费,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无奈,几人将王某起诉至马村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没有支付款项,李某和崔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直联系不上王某,通过传统线下查询和调查等手段,均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直到2021年10月10日,马村区法院接到汤阴县公安局通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位置信息,马村区法院执行局长张波带领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奔赴汤阴县将被执行人拘传回院。
在返程途中,张波局长对王某释法明理、耐心开导,并告知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后,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拒执罪。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最终王某联系家人抓紧时间凑钱,将拖欠申请人李某和崔某等人的租赁费和工资款一次性给付完毕。
在沁阳市法院、山阳区法院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沁阳市法院干警在南阳市镇平县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躲避2年的刘某某从南阳市镇平县拘传至沁阳市法院,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干警在郑州市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孟某某从郑州市东风路派出所拘传至山阳区法院,躲债数月的被执行人孟某某最终将2万元打入了法院指定账户,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自3月27日“府院联动”机制运行以来,焦作法院联合公安部门对被执行人开展抓捕,国庆期间行动“上档升级”,联动公安抓捕范围扩大至全省区域。全市法院在和各地公安机关的联动下,奔赴郑州、洛阳、新乡、南阳、鹤壁、安阳等地市对被执行人实施抓捕,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老赖无处可逃。截止到目前,已反馈有效信息235余条,成功抓捕被执行人147人次,执结案件146件,执行到位资金2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