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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带队到濮阳开展执法检查及专题调研
10月14日至15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执法检查组莅临濮阳,对我市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并就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申黎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副主任李诺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邢利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新怀,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李本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亢东宁;濮阳市领导杨青玖、万正峰、邵景良、赵建玲、惠康、管永国、梁宏、张相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万臣参加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华龙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沁泰康氢能源产业园、工业园区天能集团、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地走访,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困难,与企业家、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广泛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建议。同时,检查组对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情况、“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落实情况、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态度等情况进行了暗访,对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两条例”情况进行了抽查。
在汇报座谈会上,万正峰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两条例”情况,邵景良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镇人大主席汇报了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和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全国、省、市、区、镇五级人大代表围绕履职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李公乐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濮阳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门成立了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使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得到了改善,形成了宣传、贯彻、落实“两条例”的浓厚氛围。他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各级各部门要总结经验、对照先进,认真查找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足、弱项和短板。要依法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和积极宣传“两条例”,形成推动条例落实的强大合力。要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严格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运用此次调研成果,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