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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防办:采取有效措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营商环境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从今年8月份以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人大代表评议、第三方评议、网络评议三种形式,对焦作市41个政务服务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工作评议。在今年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中,焦作市人防办荣获全市第六名,受到焦作市人大常委会通报表扬。
近年来,焦作市人防办始终以“大局所需,人防所能与所长”为履职导向,以实施“1263”发展战略为目标导向,以便民便企办实事为服务导向,切实强化“尽责思维”,坚持做到“四个决不”,认真落实“四到”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消审批事项5项、中介服务事项3项,合并审批事项3项,将“人防核实认可”纳入“联合竣工验收”;易地建设费征收不再作为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并以建设单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承诺书》替代“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7个审批子项;削减申报材料67.7%,办理时限压缩至3天左右,为建设单位创造更加便捷的条件。
焦作市人防办实现了让企业办事更省心、经营更放心、发展更顺心、扎根更安心的“四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