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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实行信用承诺制 持续为企业降本减负
12月28日,南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执法执勤车辆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一小时三十分钟的评审圆满结束,这是南阳市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实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项目。
为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供应商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负担,南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从2021年12月1日起,在市本级政府采购200万元以下项目中推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按照“书面承诺、替代证明、成交核验并公示、违诺必罚并追责”的原则,只需供应商作出“具有良好商誉和健全财会制度”等6个方面的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交财务报告、完税证明、无违法记录等6种证明材料。同时也规定了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以及对违反信用承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南阳市集中采购机构,接到通知后积极响应,立即对采购文件模板进行修订,增加了相应内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快速进行交易系统流程再造,完善功能模块,确保顺利实施。
12月22日,采购中心受理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此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符合采用信用承诺制的条件,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采购公告,注明了“本项目执行供应商信用资格承诺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中明确,“供应商在制作、递交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添加《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模板。
12月28日,本项目如期进行评审,参与本项目的4家供应商全部使用《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通过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既减轻了供应商每个项目都要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的负担,也大大提高了评审工作效率,达到了优化营商环境“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的目的。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成交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表示,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简化了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增强了被信任、被尊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杜绝弄虚作假,增强供应商诚实守信的责任感,南阳市在全省率先将资格证明材料随结果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该项重要举措,通过一张郑重的承诺函实现了由“事中评审”向“事后监督”转变,实现投标时证明材料从“多次多项”到“零提供”转变,采购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合理规避了供应商因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失误或缺漏而导致废标的风险,真正实现投标“零门槛”,彻底解决证明材料反复提供的“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