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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焦作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焦作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1020


2021年焦作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方案

 

根据省营商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扎实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全部领域有提升、落后指标有突破,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确保我市在明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会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工程、战略性基础工程、一把手工程,全面贯彻执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瞄准前沿、对标先进、扎实整改,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整改提升,实现我市在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其中,获得用气、企业权益保护、跨境贸易、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信用环境、不动产登记、执行合同、办理破产8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包容普惠创新、政务服务、开办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劳动力市场监管5项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获得信贷、市场监管、纳税8个指标年底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包容普惠创新、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4项指标得分提升5分以上。

三、整改提升措施

(一)开办企业

存在问题:一是服务能力与企业诉求不相匹配,企业体验感较差。二是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企业办事存在来回跑等现象。三是线上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有待加强。四是服务品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五是全程电子化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六是受上级规定和相关政策限制需要进一步做好解释说明的问题,如营业范围不能自选、公司变更需要高管在APP上授权同意、开展二手车经营备案等工作不合理等。

整改措施:

1.强化政策宣传,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度,减少企业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偏差。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焦作市开办企业方面的工作进展、成效等,提升社会公众对开办企业政策的熟悉度和认可度。

2.优化信息公示,改善服务品质。一是增加开办企业相关工作人员配置,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其对开办企业流程、所需资料等内容的熟悉、了解程度,提升解答企业问题的准确性、及时性、专业性,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高的服务效率协助企业顺利完成开办企业相关业务。二是常态化梳理开办企业问题清单,更新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储备,满足企业多元化诉求。当企业诉求与上级规定相违背时候,做好及时解释说明。三是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增强对企业办事的指导性,清晰回答企业关于如何办、在哪办的问题。

3.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解决市场主体退出堵点。一是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二是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登记注销的,无需提交承诺书和公示。三是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局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四是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优化注销平台功能流程。允许市场主体通过注销平台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

4.全面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扩大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事项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探索更多事项纳入覆盖范围,实行集成办理,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二)办理建筑许可

存在问题:一是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所需办理环节为6个,所需时间为27个工作日,所需成本占财产价值的3.16%二是焦作市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所需办理环节为15个,所需时间为61个工作日,所需成本占财产价值的30.86%三是联合测绘、区域评估等工作未落实到位,导致项目审批跨度用时较长,办理成本相对较高。四是审批各环节涉及第三方机构过多,在聘请监理、检测等方面需要花费较多费用,且价格不透明。五是各审批部门之间协调合作不足,信息不同步,对同一个规定有不同的理解与认知,影响企业办事效率。六是办事流程公开度不高,需要花费较多时间成本进行办事咨询,但同时综合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待提升,无法有效解答企业问题、满足企业诉求。

整改措施:

1.焦作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联合验收阶段整体控制在1个工作日(含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核实认可、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企业成本,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建筑垃圾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配套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采取减免措施,需报批的按程序报批。

2.焦作市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联合验收阶段整体控制在5个工作日(含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人防核实认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意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企业成本,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建筑垃圾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配套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采取减免措施,需报批的按程序报批。

3.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节的并联。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用水申请(接水前期征询程序及申请连接供水和污水管道)等环节的并联。

4.实行多测合一新制度,建设焦作市多测合一信息化管理平台,压缩总体测绘时间。一方面,通过配置数据字典选项、增加数据逻辑检测,形成高质量的权威可用共享数据,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统筹推进,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另一方面,借鉴厦门、北京等地经验做法,推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监管验收登记全封闭式项目管理模式,构建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的高效审批模式。

5.推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监管验收登记全封闭式项目管理模式,构建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的高效审批模式。

6.积极落实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要求。一是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经费保障和监督机制,逐步推动区域评估,减少项目落地时间,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二是各开发区应尽快完成土地勘测、矿产压覆评估、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洪涝隐患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文物勘探、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区域评估报告并进行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企业共享,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和审批。

7.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理、检测等方面公示相关收费政策。

8.加强审批部门之间协调合作,确保信息同步,提升服务企业工作,提高企业满意度。

9.公开办事流程,提高县市区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有效解答企业问题、满足企业诉求。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焦作水务公司、焦作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1121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其中,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所需办理环节为4个,所需时间为17个工作日,所需成本占财产价值的0%。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所需办理环节为11个,所需时间为37个工作日,所需成本占财产价值的26%

(三)获得电力

存在问题:一是办电时间较深圳等先进城市还有差距。二是供电可靠性较差。三是电力市场化交易占比较低。四是政企合作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

1.多措并举,大力提升供电可靠性。一是大力提升带电作业率,推广旁路作业、临时取电作业等项目,重点推进不停电更换柱上变压器、带负荷加装柱上开关或隔离开关等与配网年度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综合不停电作业项目。二是对于必须停电的工程要遵循一停多用的原则,科学安排停电计划,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三是加强与政府沟通对接,将变电站站址规划及线路走廊精准纳入政府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城市新建电缆配套土建工程出资政策,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2.填补空白,制定停电补偿机制。一是出台停电财务遏制措施相关文件细则,对停电时限做出明确限定、超时情况进行考核。二是积极探索对企业客户的停电补偿事宜,引入营商环境获得电力保险补偿机制,最大程度保障企业客户用电的稳定性。

3.对标先进,促请政府政策支持。对标国内先进地市做法,促请政府相关部门出台获得电力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流程。将施工涉及的行政事项(工程规划许可、交通影响意见、挖掘或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移植城市树木等)实行豁免,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前报备、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展现地方优越性。

牵头部门:国网焦作供电公司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四)获得用水

存在问题:一是获得用水办理时间有待进一步压减提速。二是供水接入小型项目减负力度不足。三是缴费发票电子化未实现,全程网办有待推进。四是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供水管网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五是供水水质安全常识宣传不到位。六是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充分发挥处理效果。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加速提升企业获得用水效率。对标省内先进做法不断简政提效,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将用水报装受理验收通水”2个环节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分别为受理”0.5天,验收通水”0.5天,加速提升获得用水的服务效率,为营商企业接水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焦作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1

2.惠价利企,减轻企业接水成本。根据《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合理分担要求,协调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由供水企业和政府合理分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费用实施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接水成本,不断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焦作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10

3.实现水费发票电子开取,全力推进供水服务+互联网建设,全面提升获得用水服务便利度和快捷度。不断优化企业水费发票取得服务,实现用水企业水费电子发票的开取服务,为进一步方便企业获取水费发票,同时,细化服务举措,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推出预约上门送票、邮寄送达等多种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水费发票开取的便利度。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融合的方式,全力推进供水服务+互联网建设,进一步拓宽焦作水务网上营业厅线上业务办理事项,开辟用水报装申请、报修、更名过户、用户投诉、预约开票等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实现水质公告、水费帐单、业务办理进度等网上查询服务。优化焦我办”APP、河南政务服务网线上供水业务办理事项,实现供水业务的一站式办理。开通支付宝、微信、豫事办等线上缴费渠道,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电话预约客服邮箱来函预约等线下专项服务渠道,实现营商企业用水报装及相关业务的掌上办随手办马上办,全面提升获得用水服务便利度和快捷度。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焦作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1

4.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优化城市供水管网结构,全面提升营商用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中原路DN600穿越大沙河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建设,为我市大沙河周边经济示范区企业用户提供用水保障。对青年路、文化巷、成丰路、景苑路、新苑路等10条道路供水管网实施连通改造,优化我市供水管网结构。加大城市老旧支管网改造力度,对城区19处老旧支管网进行改造。通过以上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用水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满足焦作城市经济发展用水需求。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焦作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1

5.加大城市供水水质常识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科学用水、安心用水。南水北调全域通水后,焦作水务在持续做好供水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大双水源供水模式下供水水质安全常识宣传工作。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监督检验公告水厂开放日组织市民参观制水工艺流程、开通供水水质诉求热线、实现供水水质信息的实时查询、印制宣传手册、宣传水质安全常识等举措,让广大市民了解供水水质保障工作、了解水质相关常识,强化水质诉求处理,增强对供水工作的信任和理解,让广大市民科学用水、安心用水。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焦作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1

6.强化制度管理,夯实助企服务。全面落实省、市各级政府万人助万企重要决策部署,通过制定《焦作水务企业帮扶制度》、《焦作水务企业调研走访制度》强化服务制度管理,进一步增强供水服务意识,设立服务专员,加强与企业双向联络,认真进行联手帮扶,切实做好用水企业服务工作,当好企业用水管家,为企业用水及时排忧解难,助力企业经营生产。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企业调研走访长态化工作机制,通过调研走访宣传惠企政策,摸排企业用水需求,不断优化获得用水营商服务举措,夯实助企服务效果,营造良好用水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焦作水务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1

7.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强化污水收集,合理规划污水管网,对城市规划、扩容区及即将实施项目进行前瞻性考虑。加快水管网建设,逐步做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最大限度提高污水处理收集能力、改善地表水质量。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1121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五)获得用气

存在问题:一是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不足,供气可靠性较差。2020年内,焦作市在无气源的情况下能维持3天天然气供应,虽然已达到国家发改委的目标任务,但距离河南全省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智慧燃气发展水平较低,燃气公司业务板块之间存在信息孤岛。对现代信息化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等应用深度不足。

整改措施:

1.大力推进燃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博爱至市区12公里高压天然气管道建设及博爱磨头首站的扩容改造工程,该管道设计管径为D610,设计压力4.0MPa,设计年输气能力9.7亿立方米。建成后可与2004年建成投运的17公里天然气高压管线互联互通,连接西气东输国家站,接气能力将从120万方/日翻倍增加至400万方/日,增加焦作地区的输气能力,且高压管道具备一定的储气能力。同时,焦作中裕燃气将积极与豫北LNG储气中心供气管道对接,借助豫北LNG储气中心巨大的储气能力,实现LNG可气化供应焦作地区,进一步保障焦作地区应急调峰能力,大大增强焦作地区供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中裕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20

2.推进智慧燃气应用,提升用气便利度。

1加大硬件升级和技术手段投入。焦作中裕燃气对天然气门站进行防腐刷新,做好应硬件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运用SCADA系统全天24小时密切监测场站和管网运行情况。增加安全检测专用仪器在运营管理中的运用,购置激光检漏仪、激光检测电动车等配备到管线基层管理部门。实施运营云信息化系统,并为巡线人员配备专用手机,实现对燃气管线巡检巡查的精准定位和现场情况、图片的实时上传,提高监测精度和应急处置效率。

2焦作中裕燃气上线客户云信息化系统,将三套业务办理系统归集整理到一个平台,通过统一的规范、标准管理用户信息,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提升网上办功能,用气报装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受理,实现一网通办。完善补充掌上办功能,实现焦作中裕燃气微信公众号掌上报装的表格填报、资料上传、查询交费等功能,规范统一申请资料,实现操作简单、查询方便提升调度中心信息化程度,接入中裕燃气集团呼叫中心,开通400全国服务热线。加强信息化应用和科技手段探索实践,逐步开展物联网燃气表具试点等措施不断提升群众用气便利度。

3多渠道综合支付方案解决用户缴费难题。对于普表用户优化完善微信、支付宝生活缴费焦作中裕燃气微信公众号缴费等线上缴费。针对IC卡表用户,增设营业大厅和服务网点,增加线下缴费渠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ATM自助缴费终端,节假日也可正常满足燃气用户自助缴费需求;联合焦作中旅银行22个网点实现气费代收。在成熟社区试点推广物业代收气费模式。推出移动蓝牙充值宝,通过将蓝牙充值宝设计安装在固定展板中,选择用户集中,距离较远的社区试点推广自助缴费功能,同时将服务前移,通过便民服务进社区,使用蓝牙充值宝现场为用户缴费。通过多种渠道的灵活组合,让用户缴费更便利。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中裕燃气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六)不动产登记

存在问题:一是不动产登记办理成本待降低非小微企业间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费收取标准为550/件,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登记成本有待降低。二是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仍需进一步精简我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完税凭证等5件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未能充分利用数据共享,登记办理材料有待进一步精简。三是全程网办利用率较低我市虽已构建不动产网上统一办理平台,但网办平台的社会认可度、利用度不高,部分企业仍在政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办理,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使用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整改措施:

1.降低不动产登记办理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提请制定减免政策。比照衢州、驻马店等地市的先进做法,提请市政府研究,非小微企业间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收费标准参照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网站宣传、线下窗口宣传等方式,宣传登记费减免政策,提升企业对登记费减免政策的知晓度。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2.推动信息共享集成,精简登记申请材料。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共享集成。紧紧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创新利用区块链技术与税务、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应用,将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在线签约、表单填报、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信息共享材料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凡是能够通过共享平台获取的合法合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纸质材料。二是依法依规梳理精简申请材料。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对符合共享获取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材料进行再梳理,全面更新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办理规程,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逐步实现零材料办理。

3.推动不动产全程电子化,推动实现零跑腿。一是大力推行线上业务。加强与税务、大数据、房管等部门相关不动产登记数据材料的实时获取,实现房屋套次信息、新建商品房缴税、不动产登记网上一体办理;拓展和完善与银行、开发企业、公积金等部门网上协办机制,扩大不动产登记从业端线上办理业务范围,延伸、提升便民服务质量效能,做强做实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零见面、零跑腿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全程网办开通运行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省焦作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不动产登记从业端焦作不动产”APP等多种网上申请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数据共享、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电子认证等技术,继续研发掌上办”APP功能,扩大掌上办业务范围,打破环境和时间限制,满足多场景下的各种办理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抖音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力度宣传我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焦作银保监分局、市中级法院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不低于全省第五位

(七)纳税

存在问题:一是纳税时间仍有压缩空间。纳税质效有待提升,纳税服务创新举措不足,退税时间有待进一步压缩。二是税费率较其他地市偏高。焦作市总税收和缴费率达45.12%,较全省平均值44.54%0.58个百分点,较全省最低值43.45%(商丘)高1.67个百分点,税费率有待降低。

整改措施:

1.压缩办税时间,推进税费便利化改革。落实市局《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全方位压缩办税时间,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积极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积极落实税费种合并申报制度,减少纳税缴费人申报缴纳次数。落实《关于推行套餐式服务3.0的通知》,助力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优化增值税退税流程,按日监控留抵退税办理情况,全面及时筛查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点对点进行退税提醒和政策辅导。一企一办一事一办专人专办,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压缩核准时间。加强与国库联动,探索加快留抵退税进度的新措施,提升留抵退税效率,扩大政策红利效应。

2.拓展线上办税,促进纳税质效提升。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加快推进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推进网上办税体验专区建设,增加硬件设备投入,提高专区辅导人员数量和素质,做到专区网上办税一对一指导解答,形成网上办税线上+线下辅导合力。加强网上办税宣传引导,做好各类业务操作辅导和在线问题实时解答,提取网上办税业务量数据,重点分析网上办理低频业务原因,针对性从引导、辅导、优化等方面提高网上办税使用率。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票处理事项的通知》,推进发票免费邮寄配送,拓宽发票领用方式,有力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提高网上申领发票使用率,优化纳税人领票体验。拓展宣传渠道,推广税企沟通平台,深化政策效应分析,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3.优化税费体验,打造全方位服务体系。落实征期集中办公、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容缺服务、错峰办税、精准推送等服务制度。推进一门办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需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优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于具备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整体进驻。推进建设快办专窗,施行繁简分流,解决办税缴费高峰期排队半小时、办税一分钟的问题,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自助办税网点建设,利用税务分局、银行、社区、街道等建立24小时自助办税网格化站点,打造驻厅、网上、移动、自助四位一体的多元化办税服务体系。加强核心征管系统业务运维,及时跟进系统升级情况,做好相关业务操作知识更新培训与指导,推进征管系统不断优化。优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坐席质量把控,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的税费政策咨询服务。

4.强化企业服务,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统筹安排下,配合财政、社保等有关部门推进税费率降低。继续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发挥首席税务服务官作用,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引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聚焦的十个方面,从优化发票领用、提速清税注销、加快退税(费)办理、拓展办税渠道、简并税费申报、落实税收优惠、助力小微企业、推广首违不罚、鼓励诚信纳税、响应群众诉求等方面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做好企业反映问题跟踪问效。及时跟进了解企业反映问题处理进度,以问题为导向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高质量服务,解决困扰企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将问题化解率和企业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指标,激活企业动能,释放企业活力,化解企业风险。

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公积金中心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前列

(八)跨境贸易

存在问题一是通关服务流程还不够优化。企业口岸通关查验率较高,造成堆场费用高、货柜预订难、运输成本增加,尚未普及使用多种税收担保模式。二是单一窗口平台还不够完善。单一窗口稳定性不高,功能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到位。外汇管理政策宣传不及时、不明晰,部分企业对外汇政策了解不是很透彻,更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和运用政策。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采用统一的自由便捷海关监管模式、作业流程、操作规范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海关监管、企业自律、政府支持和社会参与的治理大格局,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海关干预,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审批流程,继续推行自报自缴和原产地证书的自助打印,力争实现全面运用;借鉴国内跨境贸易指标前沿地区经验,提高货物提前申报比例,大力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及时跟进并运用总署新出台政策,积极推广两步申报”“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等通关模式,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2.进一步优化单一窗口平台。加强与河南电子口岸公司沟通对接,及时反馈企业对单一窗口功能的需求,第一时间增设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平台的可操作性。加强平台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针对重点功能应用,每日安排专人巡检维护,一旦发生系统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系统稳定性。

3.进一步完善意见反馈渠道。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推动解决企业反馈的问题。借助单一窗口、海关咨询等平台,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通过提升单一窗口智能化服务水平,实现用户咨询问题线上受理和自动应答。统筹做好问题收集、企业问题反馈等工作。

4.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焦作海关等部门加强跨境贸易领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途径,拓宽政策宣传范围,丰富宣传方式,提高政策明晰度、知晓率。市外汇管理局定期举报外汇政策宣讲会、政策竞赛、外汇知识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汇易通手机APP平台,不断更新外汇政策、案例,不断提高外汇政策普及度。

5.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强化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焦作海关、市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单一窗口大数据精准分析,为企业快速提供关税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焦作海关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税务局、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不低于全省第5

(九)办理破产

存在问题:一是债务回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缺少管理人动态考核办法,破产资金监管未覆盖到位。三是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

1.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严格落实简单、普通、复杂案件不同结案时限。加大快速审理机制适用力度,在送达、评估、债权人会议、拍卖等各个环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审理周期。加大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清理力度,加强对重点案件的指导,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施策,推动长期未结案件和督办案件高质高效办结。定期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推进会,切实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租赁经营、政府回购、强制拍卖、执行和解手段,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

2.进一步压缩破产成本费用。建立破产成本监控机制,规范破产费用支出,加大管理人办理破产成本监督力度。继续深化落实线上债权人会议、线上债权申报、破产网拍等制度机制,推进信息化手段在处置破产财产方面的应用。在保护债权人权利的前提下,简化确定处置参考价前期程序,进一步降低财产处置成本。

3.探索推行预重整制度。积极推动构建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机制,坚持市场化导向推进破产重整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债转股和公开市场招募重整投资人等方式,不断提高破产重整的成功率,力争债权平均回收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4.加强破产管理人管理。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不断完善破产管理工作制度,实现行业自律。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破产管理费用,降低评估审计鉴定费。积极与省法院沟通协调,推动制定破产管理人动态考核办法,建立管理人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

5.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案件,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及时移送审查、受理,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信息共享,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协调配合,确保破产启动程序顺利有序进行,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制度价值。

6.深入推进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焦作市府院通平台增设智慧破产管理系统,通过搭建破产案件管理、破产企业救助、战略投资人引进等模块,智能归集企业破产处置、破产案件管理、企业分析量化、僵尸企业筛选、企业挽救价值等数据,一篮子解决破产案件相关衍生问题。与市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联动,有效消除破产审判中职工安置、信访稳定、敏感债务处置、税务申报、企业工商注销、重整企业信用恢复等痛点问题。与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联合成立困境企业挽救中心,帮助困境企业脱困重生。推动设立破产援助基金,将无产可破案件的破产费用纳入市级财政保障,确保僵尸企业不因缺少经费而滞留市场。

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

整改时限:2021121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前5

(十)获得信贷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质效待提升,担保覆盖面较为狭窄,担保金额较低,担保平均费率较高,支小支农放大倍数较低。二是企业融资困境依然存在,金融服务能力待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渠道较窄,银税互动覆盖面和贷款余额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三是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不足。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有限,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较低。四是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不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五是企业对融资环境存在诉求。金融产品种类数量不多,宣传不到位,贷款额度小,流程需要简化,降低放贷门槛。

整改措施:

1.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质效。

1)提升担保覆盖面及担保金额。发挥焦作中小担保作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提升对小微企业、三农辐射面及融资增信规模。推动焦作中小担保持续化解逾期担保问题、恢复担保能力、转变经营方向,以一到两家合作银行机构为主,建立银担二八合理分险的风险分担机制。与中原再担保集团加强合作,通过再担保机构对接享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支持,尽快建立起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动能。争取年底实现对小微企业三农在保户数、金额提升20%以上,分别达到300户、14.5亿元,缩短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焦作银保监分局、市智慧金服公司,焦作中小担保公司

完成时限:20211220

2)压降担保平均费率。各级财政部门发挥财政出资人作用,加大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河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豫财金〔202138号)《河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豫金发〔20213号)等文件的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对担保机构的新型考核机制,要求全市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其中县域机构6家)降低担保费率。争取实现今年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平均费率压减至1.2%以下,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1220

3)发挥风险补偿金作用。充分发挥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作用,不断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焦作中小担保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控股县域担保机构等方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全市担保业务覆盖面,以市场化手段整合焦作地区担保机构。各县域担保机构在具体开展业务过程中,县域财政部门作为控股股东,应予以配合支持而不干预担保机构具体业务,实现由管企业管资本的转变。争取年底完成焦作中小担保对修武兴业担保机构的增资控股,注册资本由3900万元增至1亿元。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1220

4)提升县域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规模。沁阳、温县、山阳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文件要求,推动县级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引入银行机构或社会资本,确保至今年底,沁阳诚信担保、温县财源担保、信达担保等3家机构注册资本规模提升至1亿元,促进机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孟州、武陟要积极推动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借鉴焦作中小担保成功经验,妥善化解逾期担保,以目标倒计时方式推动担保机构发挥主体作用,尽快解决逾期问题,推动机构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1220

2.多举措畅通融资对接渠道。及时梳理银行机构信贷产品,定期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发折页等方式推送给市场主体。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每月定期组织召开政金企对接会,邀请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现场指导服务,促进银企双方开展更紧密、广泛的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焦作银保监分局、市智慧金服公司,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3.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继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增强金融普惠性,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提高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量,争取年底延期贷款激励金达到2500万元,预计带动25亿元贷款延期。积极引导法人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积极开发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

牵头单位: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焦作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4.优化信贷资源配置。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自主核销和处置力度。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规定,在银登中心试点批量转让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对于符合条件核销和转让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可申请在两增考核中还原计算。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直接转让和受益权转让等业务,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为持续投放小微企业贷款腾挪空间。

牵头单位:焦作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5.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做好县域制造业金融服务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争取年底中长期制造业贷款达到70亿元。继续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加强对企业的调研宣传力度,进一步取得企业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支持。支持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利用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设立产业引导投资基金,鼓励我市已设立的投资基金向市内民营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债券知识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年底新增直接融资贷款达到180亿元。

牵头单位: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焦作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6.找准银税合作工作重心。指导银行机构重点围绕全省六个战略支柱产业链和十个新兴产业链,充分利用税务数据信息,积极发挥线上渠道优势,及时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支持银行机构依托核心企业,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培育小微企业客户集群。引导金融机构广泛宣传银税互动政策,通过报道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银税互动服务小微企业现场会等方式,构建覆盖广、多样化的普惠产品宣传体系,提高企业对银税互动工作的知晓率,通过银税智通车等平台,不断提升纳税信用普惠金融服务的便捷度和获得感。争取提高年底银税互动贷款余额同比增速。

牵头单位:焦作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7.扩大征信机构覆盖面。加强企业征信服务,不断扩大征信系统接入机构数量和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村镇银行、公积金中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机构有序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大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布放力度,稳步推进辖区自助查询网点设立,积极宣传推广商业银行网银等线上查询渠道。

牵头单位: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8.提升智慧金服平台数据质量。完善优化以用促采、以采促管各项工作机制,为平台的征信评级、助贷服务、贷后监控、风险处置的功能做优夯实基础。根据平台业务和功能拓展的需求,完善政务大数据内容质量、保证数据更新及时性、扩大数据共享范围、提高数据可用性。指导金服公司重点解决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的数据共享问题。

牵头单位:市智慧金服公司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焦作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作供电公司、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9.严格落实小微两增考核目标。要求银行机构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发挥好小微企业间接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信贷供给总量稳步增长,其中,各法人银行机构剔除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后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要实现两增,同时完成全年制定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将监管考核目标作为第一任务,配强普惠队伍,保障各种资源,确保完成普惠领域各项考核目标。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统计监测、按季通报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信贷投放缓慢的银行保险机构,通过下发监管提示函、监管约谈、实地指导、监管问责等措施,及时督导,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焦作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各银行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20

年度目标:位列全省第9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

存在问题:一是加强中小投资者收集证据能力的相关举措推进不到位。二是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不够畅通。三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合力没有形成。四是中小股东维权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高。五是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研究不透。

整改措施:

1.制定本级规范性文件,出台措施支持中小投资者调查取证。目前,我市法院沿用的是《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豫高法〔2019124号)。下一步,为更好地帮助中小投资者提高收集证据能力,结合焦作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关于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的规范指引,进一步细化省级规定,切实解决中小投资者取证难的问题。

2.加强涉企案件多元解纷工作。针对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不畅通、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一是继续加强与市工商联工作联动,切实用好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工作室这一现有平台,充分发挥商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实现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提供更灵活的维权渠道。二是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依托20213月成立的焦作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权利救济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指导辖区法院积极委托委派调解案件,引导中小投资者对涉金融借款类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3.进一步深化保护中小投资者府院联动机制。围绕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加强与市金融工作局工作联动,切实做好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证券营业部、上市公司等场所,共同开展公益性宣讲及普法宣传,引导投资者加强风险防范、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工作联动,切实做好涉企纠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持续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努力实现司法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多方合力。

4.加强业务培训及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着力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妥善审理股东出资、股权转让、股东知情权、股东分红等公司类案件,及时梳理总结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发改案件双向评析会,进一步统一两级法院的审理思路及裁判尺度,着重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不断提高公司类案件审判质效。

5.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在法院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连续推出以案释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系统梳理我市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从中整理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定期进行发布,以此来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讲座、集中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律师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广泛宣传公司法、证券法、反洗钱基础知识、非法证券活动、非法集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须知等内容,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

责任部门: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等

整改时限:2021121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前6名。

(十二)执行合同

存在问题:一是解决商业纠纷耗时仍然较长、费用占比仍然较高。2020年,我市解决商业纠纷耗时138.37天,仍高出全省最佳实践郑州13.75天;解决商业纠纷费用占比1.97%,低于全省平均实践值(1.57%二是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较低,专项执行行动质效较差。三是信息化建设水平需要提升,数据壁垒依旧存在。

整改措施:

1.全面压缩解决商业纠纷耗时

1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涉企的承揽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和委托合同纠纷等五类重点案由,实行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相关流程,构建全流程一体化的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为企业及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2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强化诉源治理,采用多元调解+速裁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深化诉调对接,探索民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其他非诉讼解决途径的引导与衔接,规范细化操作流程,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非诉讼争端解决途径。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全面推进速裁庭审机制,建立商事纠纷速裁庭,提升商业纠纷案件审判效率。制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化自动识别分案系统,进一步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

3加强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加强对案件审限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超审限通报、临近审限预警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省法院有关规定,明确延长、中止、暂停、扣除审限的条件,落实院庭长、审判长、员额法官层级审限管理职责,认真审查审限变更申请,所有审批手续一律录入电子卷宗,坚决杜绝随意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的现象。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全面压缩案件审理天数,争取商业纠纷在1/2审限内审结。

4加大涉企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协作联动。在全市集中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财产查控和处置力度,对于首次执行案件,采取日通报、周讲评、月点评等措施,确保涉企案件及时执结到位。加强与税务、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完善点对点执行信息网络查控,实现全市法院网络化查找被执行人信息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进一步扩大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临控被执行人、被执行车辆运用范围,切实解决查人找车难问题。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系统、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市中院失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将失信信息嵌入政府各职能部门业务系统中,并实现失信信息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和自动惩戒,切实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信用修复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完善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机制、繁简分流机制、立审执全流程配合机制、执转破案件考核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

2.进一步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

1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加强案件的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力度,坚持调判结合,注重通过商事审判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提升案件调解率。进一步明确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简易程序案件的适用条件和标准,提升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

2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和执行费,及时办理诉讼费退费。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当事人办理诉讼费、执行费的减、缓手续,传递司法温暖,体现人文关怀,提升司法公信力,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落实诉讼费退费相关规定,依法及时为胜诉企业办理诉讼费退费,符合退费条件的,原则上一次足额按时退还。

3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管理。加强对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专业机构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在线审查,及时发现并向市司法局、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反馈久鉴不决、鉴定结论明显错误、无故拒绝鉴定、鉴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专业机构停止委托。

4监督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减少法律服务成本。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通过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监督落实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律师收费行为,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做好律师收费标准上墙公示,倡导优化降低小标的案件的律师收费水平,减少企业维权成本。鼓励引导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赔付风险控制的需要设置保险产品。

3.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法院信息化建设

1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按照一站式要求,全面梳理诉讼服务清单,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功能,从软、硬件两个方面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切实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加强信息化应用,搭建集关键节点监控、材料在线传送、机构考核评价、鉴定文书回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实现电子材料线上移送、委托节点实时监控、在线查看鉴定文书等功能。

2构建集中送达新模式,提高电子送达率。建立健全智能、集约、高效、便捷的送达新模式,充分利用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构建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案件符合电子送达条件的,一律优先使用电子送达,切实将送达业务进行集约化处理,实现信息线上多跑路,线下操作少跑腿,解决送达难顽疾,提升案件送达效率。完善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送达责任承诺制,推动律师电子执业平台与微法院系统对接,提高电子送达应用率。

3加强府院联动,深化一网通办推动与政府联合研发焦作市府院通平台,实现诉讼服务、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动推进一网通办改革,继续完善焦作企业纾困360”平台上网上法院专区功能,除将网上立案、案件查询、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诉讼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络外,进一步增加常住人口信息、个人婚状况、城镇居民医保缴纳、失业参保职工社保缴纳查询等功能,查询后自动生成有效证明,有效增强企业和群众司法获得感。

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整改时限2021121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前4

(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

存在问题:一是失业保险待遇办结时限有待进一步压缩。失业补助金申领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相较于重庆市等地失业补助金申领不超过1个工作日的规定,仍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共就业服务待提升。政策宣传途径较为单一,用工指导不能很好满足用人单位、劳动者需求。

整改措施:

1.提高失业补助金审核效率。通过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失业职工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申请,减少前台工作人员压力,加快审核力度,做到应发尽发。我市失业补助金业务申领,在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1个工作日之内可以完成审核通过。

2.实施宣政策、强队伍、会借鉴三个有效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众号、报纸、自媒体、短信平台及招聘会现场直播等形式宣传政策。通过制作政策宣传手册来进行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培育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自媒体,开设职业指导专栏,建立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焦作公共就业手机APP、焦作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手机终端资源,健全公共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开展职业素质测评,进行求职辅导,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自助式职业规划和辅导。三是进一步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加大投入,探索建立完整的职业素质测评体系,为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求职提供精细化人才评价服务,提高职业指导的质量和水平。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全省前9

(十四)政府采购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待规范。我市合同备案事项要求2个工作日内,与省内先进做法1个工作日内相比,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二是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待完善。市政府采购平台与支付平台尚未连接,没有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全流程线上监管,对采购活动后续监管缺少技术手段,容易出现合同履约支付不及时等问题。三是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标准把握不透。

整改措施:

1.加快合同备案进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将合同备案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采购人

整改时限:20211220

2.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一是推动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编制、执行等系统的对接,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通数据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擅自改变中标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部门:采购人

整改时限:20211220

3.持续开展合同逾期未支付清理活动。及时纠正预算单位逾期、延迟、拖欠支付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利益。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采购人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4.优化制度建设。一是推行信用+承诺,进一步为企业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减负;二是制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文书范本》,从源头保障公平竞争;三是做好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强化对信用评价的使用和管理,约束失信行为;四是建立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办法,明确监督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采购人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十五)招标投标

存在问题:一是不见面开标待深入。不见面开标实现率未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二是监管质效待提升。未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动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精准化与高效化,未建立明确、具体的招标投标协同监管机制。三是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节点待加速,未达到2个工作日内的目标要求。四是电子招投标平台待优化。五是交易平台管理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推进不见面开标常态化。一是扩大不见面开标项目覆盖面,推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各领域进场交易项目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实现不见面开标率达到100%二是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增加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地点和平台,积极拓展与外地市远程异地评标合作。

整改时限:20211220

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监管,实现招投标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二是进一步改进与纪检监察、公安的工作沟通、会商和协调,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协同监管,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纪行为的联合惩戒。三是加强信用信息监管力度,打造招标投标交易在线监管系统,推动交易平台与联合惩戒平台数据信息共享,通过自动搜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对不具备信用条件的市场主体实现自动拦截,对围标、串标等交易违规行为留痕记录,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数据对比分析,防止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20211220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3.强化投标保证金管理。一是缩短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按原路自动退还,实现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二是持续开展保证金库存清退工作,完善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和利息退换机制,列出任务清单,设定完成时限,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三是加强保证金系统建设,推动商业银行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系统全面对接。

整改时限:20211220

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加强招投标平台建设。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升级改造,提升系统稳定性能,加强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建立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机制,公开业务咨询及技术服务电话,确保问题解决渠道畅通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20211220

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发建设采购人付款、合同签订等网上办理功能。

整改时限:20211220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6.规范交易平台管理。一是统一交易规则,梳理简化各类项目交易流程,推进交易信息全公开,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准确发布评标结果、未中标、废标原因。二是规范电子认证CA服务,引入电子证书服务机构公开竞争机制,鼓励通过竞争提升服务水平、降低收费标准。三是大力推行交易金融服务,开展电子保函,明确保函使用办法,创新实施投标贷、中标贷等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

整改时限:20211220

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将招标代理行为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整改时限:20211220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十六)政务服务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网办率与全省最优水平均存在差距,线下一窗通办事项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窗口设置不合理、企业办事需要在多个窗口之间反复跑动。二是政企沟通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未建立免申即享政策推送平台;相关政策群众和企业不能第一时间获得;业务办结后短信通知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大厅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

1.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线上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大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网办能力,提升网上受理、网上办件比例,推动更多的事项实现网上办,确保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提升到全省最优水平;二是加大网上办理事项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和企业对网办事项的知晓率,确保我市网上办件发生率提升到全省最优水平;三是与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结合,在焦我办”APP上线300项高频民生事项,多渠道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四是督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项目报告(焦作市分报告)》要求,对相关的办件APP进行优化提升,简化线上办事程序,同时,保留原有的线下办事渠道,群众和企业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线下政务服务:一是提高一门进驻率,推动更多事项在市本级综合性大厅实现综窗受理,提升我市一窗通办事项数量;二是优化窗口设置、简化办事流程,推动更多的事项实现一件事集成办理,解决群众在窗口间来回跑折返跑的问题;三是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严格执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制度,同时,加大综窗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综窗工作人员办件能力;四是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2.不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一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我市免申即享方面的政策、项目、具体办理流程等,搭建我市免申即享平台;二是不断优化完善企业纾困360”平台和焦我办”APP中的政策发布模块和办事指南模块,增加短信推送内容,方便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获取各种政策信息和相关办事流程,第一时间掌握办件进展情况;三是持续发挥企业纾困360”、万人助万企平台作用,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360度全方位服务,着力打造政企沟通云上模式,构建企业纾困解难新格局。

3.全面提升大厅服务能力。一是加大网络支撑办件能力,对大厅机房进行全方位改造,全面升级网络,同时,加大日常对大厅网络的维护力度,确保日常办件网络的稳定性,提升大厅智能化水平。二是严格加强大厅管理制度,强化窗口管理、增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严格执行AB岗制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AB岗制度,确保窗口不出现空岗、缺岗现象;同时,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力度,不断改进纪律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提高部门办事效率,督促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按照《2020年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项目报告(焦作市分报告)》要求,认真开展办事流程自查优化工作,切实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政务服务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十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存在问题:一是商标质押融资推进力度不足,我市2020年尚未开展商标质押融资工作。二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待激发。市有效发明专利量为2346件,万人发明专利量为6.52件,有效商标注册数量为34558件,与省内先进城市郑州市、洛阳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三是政策宣传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整改措施:

1.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公众号等渠道,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维权知识等,同时充分发挥维保中心的作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面对面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度。

2.多角度激发知识产权创造能量。组织、服务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河南省专利奖、国家专利奖。组织、引导我市企业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领军企业。不定期征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组织银行与企业的对接,解决企业质押融资难题,激发企业创造动力。

3.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知识产权奖补资金。机构改革前,知识产权奖励是由科技经费支出的,知识产权局划归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经费没有随职能划转。各项由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奖补政策中止兑现,企业意见较大。第四季度,将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推动出台焦作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二是推进在产业园区、重点区域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知识产权非诉调解机构覆盖面,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硬件设施建设,设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审理庭,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方面企业维权,提高维权效果。四是进一步深化晋冀鲁豫四省十八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依法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和沟通协作工作,提高执法协作水平,切实保护在外地被侵权企业的权益。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中级法院、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等

年度目标: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十八)市场监管

存在问题:一是部门联合抽查率较低,尚未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数的12.3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96%2.62个百分点。二是监管行为覆盖率低,互联网+监管平台有待加强。全市仅有35.58%的监管行为数据成功汇聚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低于全省(42.02%6.44个百分点。三是包容审慎监管待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不健全,焦作市对新行业的监管政策制定零散化、孤点化,未形成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未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相关制度规则,对市场主体、四新经济的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并不健全。

整改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根据部门职能任务尽快建立健全我市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抽查,完善推进、督导机制,加大行政督导、约谈考核力度,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大监管数据共享应用。加大考核力度,对各单位监管数据汇聚量、监管事项新增覆盖率、监管数据增速、汇聚监管数据人员比率等指标逐项进行考核。加强培训学习,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最新政策及操作流程,组织技术人员对新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提高我市监管数据录入数量和质量,做到监管行为全覆盖。

3.依法履职,培育良性法制环境。一是实施企业环保分级管控。推进绩效分级引领企业创建,在重污染物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提升企业内生绿色动力。二是实施依法+柔性监管方式。在从严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全面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遵纪守法的289家清单内企业,减少执法频次,全力保障企业生产。推进柔性监管方式,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简单粗暴执法方式。三是全面提高执法服务效能。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广使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远程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打扰,提高执法效能。

4.强化流通领域食品药品监管。一是在食品流通实行分级管理,对全市食品流通经营门店实行ABCD四级动态分级管理。同时按照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及时调整门店级别,对风险高的门店实行一年四次监督检查。二是以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科学统筹安排检查任务,加强我市零售药店监管,确保我市药品质量安全。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

5.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假打折、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刷单炒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限制经营者选择平台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6.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文件,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7.加大市场监管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年报、信用修复等法律法规知识宣教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让老百姓了解政策、配合执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前9

(十九)创新创业活跃度

存在问题:一是企业开展成果转化难。二是科技型企业抵押物少、融资难。三是科技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大创新招引力度。10月下旬参加省第二届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以我市战略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需求为导向,通过重大技术需求揭榜挂帅、参加专场对接等举措,完善科技开放合作和成果转化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通过参加大会,积极搭建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力争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投融资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落地一批科技合作项目,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提升我市科技开放创新整体水平。对大会签约的揭榜挂帅项目、人才技术合作项目和落地的新型研发机构、投融资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引导更多创新资源落地我市。按照省科技厅申报3个签约项目、技术需求揭榜挂帅项目征集及签约、征集技术成果等目标任务,做好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挂帅项目专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际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对接合作专场、中国科学院(河南)科技成果发布暨项目对接专场等活动;根据本地优势主导产业技术需求、成果对接和项目签约需要,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挂帅项目,组织本地区高校、科研单位、相关企业等机构代表参会。特别是对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挂帅项目,积极对接省邀请的各类科研主体揭榜,为需求双方牵线搭桥并提供相应的政策讲解等服务,争取更多揭榜项目成功签约,努力解决一批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

2.持续推进科技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市科技局与中旅银行联合成立我市首家科技支行,科技支行不做政府融资平台、不开展房地产业务、不经营传统行业贷款业务,专注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体创新创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科技支行提出贷款申请,科技支行和市科技局将综合评估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科技含量水平、信用等级,给予一定额度信贷,贷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多措并举,强化政策宣传。一是举办科技政策专题宣讲。积极邀请专家教授到我市宣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政策》《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政策》《科技金融政策》等政策举措,帮助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开展科普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公众大力宣传科技政策、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垃圾分类、环境污染防治等知识,大力营造崇尚科技、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三是结合万人助万企”“守规矩、懂业务、抓落实等活动,收集市科技政策汇编成册,分发企业。将我市出台的现行科技政策汇编成册,全面覆盖,真正做到一册在手,政策全懂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十)人才流动便利度

存在问题:一是尚未培育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是人才引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导致企业招聘人才困难。三是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政府搭建人才引进平台不够完善,对外人才吸引力不够大。

整改措施:

1.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扶持力度。严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关,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大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做好培育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相关工作。

2.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推进招聘网站增加招聘会数据,每场单独查询功能与线上线下招聘会数据分开,充分利用网站后台大数据发布市场供求分析报告,供企业参考。进一步搭建引才平台,组织我市优秀企事业单位参加省招才引智大会,到郑州、西安、武汉、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高校引进高端人才。进一步组织我市优秀企业参加洛阳都市圈巡回招聘会,到太原、西安等地引进人才。组织召开第十届海创会,征集企业技术需求,联系高校专家解决企业实际难题,为企业产学研牵线搭桥,促进企业成果转化。组织线下进校园、下社区、入企业招聘合作,举办23场进社区人才政策宣讲,深入3050家企业调研招聘活动。组织好企业参加省厅牵头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

3.健全完善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政策的修订工作,抓好《关于印发焦作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征集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人选的通知》《转发豫人社明电〔202113号关于开展202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关于给予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及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的通知》等政策落地,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将任务细分到各县市区,下好全市一盘棋。组织更多县区优秀企业赴省外引进人才。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十一)市场开放度

存在问题:一是市场开放度结构不够优化。2020年度评价我市市场开放度得分为69.63分,排名第2位,但与最高分(80.48分)相差10.85分。二是创新开展工作方面还有不足。在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方面,实践不够,没有形成焦作市先进经验及典型做法。在开展一带一路合作、积极走出去”“引进来方面与先进地区有差距。

整改措施:

1.创新方式,持续提升开放招商水平。一是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落实六个一工作方法。围绕全市产业布局和转型发展,制定招商引资六个一工作方案;瞄准主导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条,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按图索骥,靶向招商,找准延链的龙头、补链的关键、强链的核心,强化专业运作、多元引进、精准招商,推动产业链式布局、专业化配套、集群化发展。二是加大项目引进力度。落实《焦作市“7+X”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要求,主要领导全年外出实质招商不少于1/4时间的规定,对各招商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贯彻市委市政府每双月将听取一次各招商小组资工作情况要求,切实形成招商合力。紧盯国内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开展上门推介招商,一对一对接洽谈。大力引进高成长力、国际上有影响力、国内有辐射力、对国内外资源有整合力的龙头型、科技型、基地型、品牌型项目。三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按照招商引资绩效评审办法,委托第三方开展招商引资绩效评估,采取周统计、月排名、季通报等方式,加大对项目谈、引、签、落等环节的督导考核力度,抓好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真正把招商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效果。

2.强化招引,牢牢稳住外资基本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协作,外资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由市场监管局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实现让企业和群众不跑路、不见面审批常态化,打造让群众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大力消除针对特定类型企业的隐性门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三是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发挥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作用,健全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切实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四是多策并举做好项目招引。适时组织县(市)区参加省商务厅在境外举办的灵活多样、精准有效的经贸合作活动。同时积极承接外商投资在国内从沿海到内陆的产业转移,力争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强、带动能力大的外资项目。

3.开拓进取,积极培育外贸进出口新增点。一是加强研究,做好指导,稳住外贸基本盘。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疫情的持续影响和不可预测性,进一步加强形势研判,密切跟踪经贸摩擦和疫情的发展动态,对全市受影响的外贸企业跟踪服务,掌握我市受影响企业的范围和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规避市场风险。鼓励企业通过法律途径应对贸易摩擦,努力将贸易摩擦对我市进出口影响降到最低,稳住我市外贸的基本盘面。二是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广交会、进博会等境内外知名展会,在努力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拉美、非洲、中亚、中东欧等新兴市场,提升产品在当地市场的占有率。三是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引进市外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信息、数据、通关、物流等涉及外贸所需服务,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服务生态体系。借助大集团的营销网络,扩大我市进出口规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十二)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

存在问题:一是教育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存在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亟待改善提升;城镇大班额问题化解不彻底。二是医疗卫生服务需进一步改善。部分医院基础设施老旧、医疗条件较差,从业人员医疗行为和医疗质量有待规范和提升。三是养老服务品质有待提升。养老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够,养老领域服务质量还需要提高。四是公共文化服务需进一步优化。场馆设施陈旧、服务功能不健全,群众满意度不高。五是需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公共体育服务资金投入不足,社会组织力量作用发挥不够,体育场馆运营成本逐年增高。

整改措施:

1.建设更加公平更加优质教育。一是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所,新增学位4050个。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80.8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03%二是加大农村学校建设。持续推进2019-2020年规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台账,倒排工期。组织县(市)区科学规编制2021-2025年规划,进一步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缓解义务教育乡村弱问题。三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加快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力度,适时调整学校招生范围,缓解热点学校招生压力,尽快消除解放区等中心城区起始年级大班额现象。

2.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下发《关于印发焦作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年底前对全市3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围绕行风建设、医院运行管理等重点,针对1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巡查,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推进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围绕提升质量,保障安全,加强对民营医院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组织专家对民营医院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18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提升民营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四是加快实施提升医疗服务便民举措。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落实预约诊疗制度,大力推进分时段和中长期预约诊疗和医技检查集中预约,做到预约服务精准化;加强综合服务集中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患者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提供轮椅、针线包、老花镜、笔、纸等便民服务,提供就医咨询、指导、预约、异地转诊及慢病相关政策咨询等服务,为门诊和入、出院患者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3.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一是推进全市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品质明显提升。二是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实施政府提供用房+专业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管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规范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质量。三是全面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促进20个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中心点位健康运行,组织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工作全面展开,促进养老服务设备发挥应有效能。

4.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一是加快推进规划中的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纵深发展。落实总分馆制,以解放区总分馆制建设为试点,加快推进全市总分馆制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上联下通,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重大节日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周末大舞台”“焦作市戏剧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依托百姓文化超市开展精准配送的惠民文化活动。四是继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建设文化合作社,培育一批乡村文化人才,解决农村文化人才队伍薄弱的问题。

5.加大公共体育供给。一是制定《焦作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制定县市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价体系。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场馆建设。建立全民健身经费增长机制,要求将体育惠民工程列入民生工程,资金投入达到当地政府民生工程年度预算的5%左右。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完善十分钟体育健身圈,推进乡镇体育健身中心建设和县市三场两馆建设。三是激活社会力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延伸,在各县(市区)建立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类协会、行业和人群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四是持续优化智慧化场馆管理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坚持公益为主,适度经营的原则,扩大健身服务人群的覆盖面。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前列

(二十三)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

1.空气质量指标

存在问题: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倒2

整改目标: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有所提升,PM10PM2.5、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定目标,即2021年度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99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5.5%以上。

整改措施: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标本兼治,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工业、散煤、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完善重污染天气管控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持续推进四大结构调整。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关停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进农业领域食用菌双改,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深入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车船结构升级,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车辆。二是抓好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提标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效,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动态清零。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大道路机扫保洁力度,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多举措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严格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行动,深化与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开展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三是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监管整治,开展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提升机动车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开展严厉打击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测数据造假行为专项行动、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及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施工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数据库和动态监控平台。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修订完善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3458家涉气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要求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实行一企一策。每天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通过在线监控、电力监控平台,强化监管措施,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对每次重污染过程应急管控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2.水体断面指标

整改目标:国控断面好三比例提升至40%,劣五比例保持为0;省考断面好三比例提升至33.3%,劣五比例保持为0。其中:国控沁河武陟渠首断面水质为类(省定目标类);国控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断面水质为类(省定目标类);国控蟒河温县汜水滩断面水质为类(省定目标类);国控丹河沁阳市断面水质为类(省定目标类);国控共产主义渠获嘉东碑村断面水质为类(省定目标类);省控滩区涝河孟州石井断面水质为类(省定目标类)。

整改措施:持续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地表水断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谋划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做好目标完成情况研判分析,持续加强日常水质管控,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3.城区河道综合整治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快推进四河整治工程建设,组织精干力量,合理规划工期,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年底前实现大头落地;二是加快推进白马门河府城村桥、启心村桥两座桥梁工程及普济河(和兴化工新月铁路)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4.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整治资金,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和分流改造力度,积极消除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二是城管部门加大错接混接督导执法力度,尽快整治消除错接混接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三是沁阳市加快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改造进度,力争11月底前完成;四是做好住建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自评和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沁阳市政府

整改时限:20211220

5.水土保持指标

存在问题:个别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违规开工建设,造成水土流失。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督促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加强后续监督管理,确保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防治水土流失。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6.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指标

存在问题: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工作还未完成。

整改措施:建立调度、通报、排名机制,落实县市区分局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有关企业尽快完成。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7.生活垃圾处理指标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年底前完成《关于明确2021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公告》确定的范围内118个居民小区和所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的任务。居民小区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5家专业化企业,在城区118个社区居民小区(9万余户)开展试点工作,采取宣传引导、定时定点投放、设置居民家庭绿色账户等方式,投入600余万元在118个试点小区完善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设备,投入150万已改造完成5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投入300余万元购置40余辆分类转运车,对部分试点小区从源头上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公共机构方面。通过成立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督导考核,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城区完成了200余家党政机关、120余所学校、50余家大型商超和农集贸市场、30余家景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任务,城区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底前《公告》确定的实施范围内公共机构可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二是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正式投运。进一步扩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覆盖面,实现我市主城区全覆盖,为保障市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8.农业指标

存在问题:一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较少,综合利用方式单一。二是资金投入有不足,秸秆转化利用的规模和效益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三是秸秆综合利用缺少完善的扶持政策,秸秆综合利用层次低、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少、产业链条不完整。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二是抓好项目实施工作。以博爱县试点项目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对秸秆综合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实用技术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意识、绿色发展意识,努力形成农民群众秸秆转化利用行动的自觉。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9.城市绿地

存在问题:城市绿地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没有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支撑。

整改目标:力争2021年底建成区绿地率接近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5/人。

整改措施:以国家生态园林创建为契机,借助百企退城、棚户区拆迁、旧城改造、拆迁拆违,积极谋划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与市发改委与财政部门对接立项及资金申报等相关事宜,加快城区绿地建设,增加绿地面积。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

整改时限:20211220

10.森林指标

存在问题:绿化地类、宽度受到严格限制,造林绿化面临用地瓶颈。

整改措施: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逐步加大对于森林资源的管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采取点播补植、定株定穴、修枝除草等措施,逐步提高现有森林资源质量。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整改时限:20211220

总体整改目标:进入全省中等行列

(二十四)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存在问题:一是新投入新能源出租汽车占比偏低。二是网约车合规率偏低。三是智能交通系统水平偏低。四是对外交通融合度偏低。

整改措施:

一是向本级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建议采用政府财政补贴的办法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换代工作;建议新增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是对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营信息进行实时监控,持续打击网约车无经营许可证营运、无资格证驾驶、平台擅自为无运输证的车辆派单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专业黑车

三是结合省市县三级监管指挥中心和“12328”服务热线,统筹安排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进入全省前10

(二十五)企业权益保护

存在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有待提升,经验推广有待加强。二是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较低,专项执行行动质效较差。三是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有待增强,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涉企人民调解组织不够健全,调解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先进经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定期总结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经验与案例常态化机制,选取典型经验、案例,进行多渠道推广,重视国家级媒体平台的经验、案例推广,并通过对外宣传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为企业了解本地法治环境提供多种渠道。

二是集中开展涉企专项执行行动,打开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学习省内外先进经验,完善执行联动,对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提升案件实际到位执行质效,有效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的经营权、财产权,让企业在合法经营中更有安全感。加大执行力度。在全市集中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通过强制措施充分运用,重点案件通报督办,切实提升案件实际到位执行质效,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的经营权、财产权,让企业在合法经营中更有安全感,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强化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执行效率。对涉企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采取查控措施、优先处置执行财产,缩短查控、拍卖等各执行工作环节时长。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尽快执结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严格规范终本,压缩执行案件办理周期,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依法支持和保障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司法与行政的横向联动,营造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加强涉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十六)信用环境

存在问题:一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水平较低。二是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数据迟报率为27.77%。三是守信践诺意识有待提高。2020年全市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欠台账比例仅为81.0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0.6%)9.56个百分点。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企事业单位数量占本地企业总量为2.67%,高出省内最佳实践1.52个百分点。

整改措施:

1.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根据《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的要求,编制焦作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加大税务、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水电气暖、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

2.加强双公示数据上报质量。按照省有关双公示上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更新,着力提升双公示数据合格率、上报率、及时率,建立完善双公示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和台账制度,力争实现迟报率、瞒报率全清零。

3.开展诚实守信宣传工作。以每年的信用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信用焦作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信用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医院、进社区、进商场等六进活动;举办信用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组织信用大讲堂,开展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等宣讲活动,营造浓厚的知信、守信、用信的信用氛围。

4.打造全市首个信用示范街区以摩登街为试点,建立商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形成商户信用二维码,消费者可扫码查看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对商家服务进行评价、评星。打造全市首个信用示范街区,营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及 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信用环境,示范带动全市其他商业街区的合法守信经营。

5.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员诚信档案工作,编制《焦作市公务员诚信手册》,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开展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失信专项治理活动。重点针对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账款、政府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我市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失信事件清零。

7.开展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治理退出工作。按照谁认定,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清理退出工作。建立黑名单台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警示、约谈,引导失信主体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优化营商环境。

8.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制定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清单,编制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并依托本部门及信用焦作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事前信用承诺和告知制。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本领域、本地区分级分类监管标准、积极推进以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依法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失信行为的异议处理、信用修复机制。

9.推动信易贷工作实现新突破。依托市信用平台和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推动市信易贷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市信易贷平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对接。

10.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产品应用。创新信易+,推动信易批”“信易游”“信易行”“信易医”“信易租等应用场景并取得实际成效,每个县(市)区力争年底前至少实现10个领域,每个市直部门至少实现1个应用场景。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中级法院等

整改时限:20211220

整改目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焦办文〔20216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市营商办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本次整改提升工作,各指标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牵头事项统筹工作,各责任单位在牵头单位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好牵头责任,责任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二)全面整改提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2021年焦作市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和改革创新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任务,全力抓好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改合力。要举一反三,全面查找营商环境存在的其他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

(三)定期核查通报。继续落实营商环境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收集汇总和通报。探索建立企业满意度调查制度,每季度末由各指标牵头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上报本季度办理涉企事项清单,市营商办采取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电话核查等方式了解企业整体感受和意见建议,调查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排名,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要及时上报至市营商办,对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做法将及时以市营商办简报形式进行刊发。同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努力在全市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各单位整改情况1225日前由各指标牵头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至市营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