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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赋予孟州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局所属有关单位,市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要求,市局将市本级管理的三十项权限下放给孟州市交通运输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推进权限下放,加强沟通衔接

按照职责分工,局相关科室要主动和孟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对接, 按照“能放尽放”原则,对交通运输方面相关30项管理权限进行排查,市局原则上不再承接相关事项。局相关科室和单位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擅自或变相收回已下放权限。同时,行政事项服务科要指导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完善赋权事项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确保相关权限真正放下去、放到位。

二、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局机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下放权限的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保证衔接顺畅,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措施,实现省辖市、县(市)全主体、全链条、零死角的严格监管。

三、加强指导,避免放管脱节

局机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孟州市暂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事项,如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事项,要搞好服务,明确各工作环节责任,确保下放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为市场主体服务好。

四、强化政策评估

局人事科要会同局机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认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措施,定期向市委编办报送情况。

 

附件:省政府赋予孟州市市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权限清单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