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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行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豫市监〔2019〕25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2020年4月21日起,在全市实行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全市企业开办环节确定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充分利用河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企业登记3小时、印章刻制2小时、初次申领发票2小时),确保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利用河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与相关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实现对接。开办企业只需通过平台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次数据,即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一次办结。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企业登记后,公安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步并联办理印章刻制和申领发票相关审核。通过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实时推送和共享利用,大幅削减办理时间,切实提高“一次填报、一网通办、限时办结、即时回馈”的企业开办线上服务能力。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鼓励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建立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涉及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业务的市直有关部门,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组成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的政务服务大厅也要建立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将原先分设的窗口资源进行整合,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服务模式。设置引导帮办服务区,积极引导前来窗口的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三)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充分发挥我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作用,做好系统衔接,推动提高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率。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统一规范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免费使用。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线上线下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小时,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服务效能。
(四)推行营业执照免费邮寄送达服务。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方式收取营业执照。选择邮寄送达的,在提交企业设立申办材料时一并签署《营业执照邮寄送达委托书》,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在打印营业执照后及时通知邮政部门送达企业申报承诺的住所。
(五)印章刻制提速降费。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时,通过“多证合一”选项申请公章刻制备案,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将备案信息传送至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向公章刻制单位推送。公安部门要加强刻章行业监管,督促刻章企业落实服务标准,积极引导公章刻制价格趋于合理,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避免形成隐形垄断。公安部门协调印章刻制单位及设备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刻制印章,实现窗口收发印章2小时内办结。
(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一站式”涉税事项服务,即时办结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事项。将税(费)种登记、实名信息采集、一般纳税人登记(依申请)、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票领购等环节整合为单一环节,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压缩至2小时内。
(七)完善社保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办事材料,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等信息,无需另行登录其它系统或平台。健全数据应用和反馈机制,提升共享信息使用率,企业在线填报并确认企业参保、职工参保等信息后,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内部数据流转同步办理企业社保登记,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平台及时反馈企业。
(八)优化银行开户服务。积极做好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的对接。申请人在填报企业登记信息的同时,自主选择联网银行机构作为拟开户银行。企业登记完成后,通过平台将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信息推送给该银行机构。该银行机构审核通过并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将基本存款账户名称和账户账号等信息反馈平台用于完善相关涉税事项的采集。企业可凭电子营业执照到该银行机构任一网点办理相关业务,无须提供纸质营业执照。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员,推动企业开办职能部门窗口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专区,推进全程网上办理,按时保质完成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目标。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同配合。
(二)加大保障力度。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和营业执照邮寄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配置,强化硬件资源保障,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宣讲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相关政策,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制的业务培训活动,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对于提交材料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提供电子或书式告知单并留档备查。
(四)严肃追究问责。加强效能监察,运用技术手段追踪分析网上办事记录,全面核查企业档案,对超时办结、未一次性告知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