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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免罚清单让执法更有温度

为推行“万人助万企”惠企举措,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政府,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了《焦作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公布了11项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事项,对处罚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及免于处罚情形进行了明确。

清单发布后,市生态环境局共对29家单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例如:对焦作中太石化有限公司等一批第一次油气回收装置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因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对河南省万隆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排放口的行为,因违法行为轻微、能够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这份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免罚令”,体现了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不仅对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对企业和我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以及全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