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新闻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创新成本监审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09-10-2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加强我市城市供水价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确保供水价格调整基础工作的扎实有效,2009年10月17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陈湘专题听取了《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售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初稿)》的汇报。汇报会上,陈主任就进一步加强供水及其它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要求。
    陈主任提出,一是强化成本监审工作原则。成本监审工作要站在政府的立场上,本着为企业把关、为群众负责的工作原则,从实际出发,按照成本监审的技术规范,实事求是地做好城市供水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科学制定价格提供详实依据,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供水成本提出新思路和新途径。
    二是遵循合理、适度从紧原则。成本监审报告是政府定价的基础,必须遵循合理性,对反映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的各项费用,应当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并计入供水成本;对与供水关系不大,甚至无关的费用及支出,一律不得进入成本。对主要指标和数据要遵循适度从紧原则,对供水物耗指标、产销差率、企业定员及工资福利等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公允水平,适度从紧。
    三是研究出台三项制度,提高供水成本监审水平。一是要建立供水成本监审专家评审制度,通过专家评估论证,促进监审办法的更科学,增加成本监审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二是实行供水成本实时动态监审制度,即改变过去调一次价监审一次的老办法,一般情况下实行年度审核,特殊情况下临时随机监审,通过年度审核,了解掌握成本动态变化情况。     三是实行供水成本监审网上公示制度,即对供水成本主要构成项目进行公示。通过公示,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让社会各方面了解成本变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监督和参与价格决策过程。
    四是切实加强成本监审工作的交流宣传。加强成本监审工作交流工作,对周边市的供水成本监审方法和标准应予以参考,使成本监审内容、数据更加客观、全面反映企业运营状况。成本监审要注重宣传,通过报刊杂志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成本监审的原则、方法、思路,成本监审报告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成本监审工作的公开、公正,促进成本监审程序更规范、方法更科学、结论更可靠。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