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林场: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下达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1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下达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工程2010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1186号)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