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
你局《关于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跆拳道综合训练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体[2010]39号文)收悉。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场地不足、条件简陋等问题,满足该校正常的训练及教学需要。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路综合训练馆项目建议书》。
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跆拳道综合训练楼。
三、该项目匡算投资410万元。
四、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十二个月。
五、按照市政府“十个百分之百”要求,请你单位据此办理用地、环保、规划等有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我委审批。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完)